渔业管理处

1.研究制定本市渔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依法履行渔业行业管理,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

3.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养护,控制捕捞强度,监督管理远洋渔业。

4.指导水产养殖健康养殖,负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苗种生产管理,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治。

5.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指导水生生物资源增殖。

6.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指导渔业行政执法。

7.指导渔业行业安全生产。负责渔业统计工作。依法履行渔业无线电管理工作。

8.负责水产苗种、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渔业捕捞、水生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等涉及渔业的行政许可工作。

9.承办市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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