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示范行动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9-06-14 03:00      来源: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中绿体〔2019〕91号 

各地绿办(中心): 

 标准化生产是保障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的核心,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实施标准化生产的重要技术手段。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中心年初工作要点安排,中心决定启动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示范行动(以下简称“示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着眼强化绿色食品产业技术支撑,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全面提升基地、企业和农户标准化生产水平,推进标准落地生根,推动绿色食品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质量兴农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发挥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先行试点、统筹推进。选择黑龙江、江苏、河南、湖南、陕西和青海等6省份作为试点示范地区,先行启动规程进企入户示范行动。在总结试点省份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明年在全国推广实施。 

 (二)突出典型、打造亮点。选取当地主导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基地和重点产品作为示范实施主体,打造一批示范代表性强、影响力广、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典型样板,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接地气的经验和模式,示范引领规程进企入户行动。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结合各地农业生产实际和企业生产情况,根据中心统一制定的规程,采取多种形式,制定通俗易懂、方 便实用、操作性强的规程,让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牢固树立整体推进的思想,确保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所涉及的农户全覆盖、规程真落地。 

 (四)鼓励创新、形成合力。鼓励试点地区大胆尝试,创新规程进企入户的工作制度、工作机制、服务模式、服务内容和示范形式等。积极争取当地农技推广部门、大专院校、研究院所和专家学者的作用,汇聚起规程进企入户的强大合力。 

 三、基本要求 

 (一)突出重点选择实施主体。结合中心制定的规程和各地优势特色产业,每个试点省份选择当地2~3个主导产业,3~5家重点企业及1~2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作为示范行动的实施主体。 

 (二)创新服务模式和内容。各地应积极组织专家、生产技术人员将相关规程进行解读,转化为语言通俗易懂、内容方便实用、操作简便可行的明白纸。鼓励通过将规程印制成挂图、单行本、明白纸或与生产记录一并印制成册等多种形式,统一发给企业、农户和生产技术人员;也可将规程关键技术点做成标识牌树立在田间地头,使生产者便于使用、查询。鼓励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服务形式。 

 (三) 注重充分发挥基地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强化基地、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基地、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企业定期组织生产技术人员、农户(或社员)开展规程的培训,特别是在生产关键期聘请专家进行实操培训;引导基地、企业与农户签订生产协议,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将规程落实纳入协议条款内容;强化基地、企业对生产环节规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程全程落实到位。 

 (四)创新工作机制。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探索、创新规程进企入户的工作机制,工作中切实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绿色防控、农技推广、有机替代行动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结合;二是与标志许可审查工作结合,将规程培训纳入内检员和检查员培训内容,探索将规程进企入户落地作为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核的重点内容;三是与证后监管工作结合,探索将其作为年检和督导检查的必要内容;四是与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结合,探索将其作为基地检查、验收的考核内容。 

 为保证示范行动有序规范、高质量实施,中心决定给每个试点省份一定的经费支持,专项用于示范行动的推广实施。请各试点省绿办按照示范行动要求,周密部署,认真筹划,抓紧落实,有序组织好当地的示范行动。请各试点省份于今年11月底前提交“绿色食品规程入户示范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接地气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今后在全国普遍推广提供重要参考。 

 请各试点省绿办遵照执行,鼓励其他省绿办参照实施。 

 特此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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