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农产品需要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产生日期:2026-08-11 来源: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百问百答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农产品应当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茶叶、酒水、米面粮油、腌菜、肉制品等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无需开具;(2)野生菌、捕捞水产品等非人工种植养殖的产品,一般不涉及生产过程中用药问题,不纳入合格证管理范围;(3)屠宰后的畜禽产品,按规定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不纳入合格证管理范围;(4)进口农产品按照进口商要求执行,不作统一规定;出口农产品应按照本办法执行,未单独作出规定;(5)对于生鲜乳和粮食,《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已分别作出严格安全管理规定,不纳入合格证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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