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

产生日期:2008-09-17 06:52      来源: 上海市农委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推进农村基层管理民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2006年提出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目标,近期,青浦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区、镇(街道)农经部门与部分联村总会计40余人,分4个检查小组,对全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基本做法。一是统一组织部署。召开由镇(街道)经管服务中心主任及相关人员参加的部署会,统一认识,明确要求,落实分工。二是统一检查内容。按照市农委有关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重点对全区除试点村外的160个村(居)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内容包括:财务会计制度建设情况、财务处理流程规范情况、财务公开情况、财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村务监督小组行使监督权情况等。三是统一检查方法。在检查中,采取听、看、查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听取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会计、出纳以及部分村民代表对开展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的介绍;查看涉及开展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与研究处理村集体财务事项的村“两委”班子会、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小组活动等记录,以及签订的各类各种经济合同及其执行情况;抽查2007年度村务公开情况及村财务会计凭证,2008年度村务公开情况和库存现金、存款、票据等资料。

二、主要成效。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区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基本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一是村干部的认知度明显提高。干部普遍认为开展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事关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基层干部的廉政和作风建设,与广大农民群众权益密切相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二是民主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通过村两委推荐、村民代表大会差额选举,普遍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制定了理财办法,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保障了广大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三是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在区、镇农经部门的指导下,各村建立了一整套涉及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村民代表大会、民主管理、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等制度,并完善、补充、细化村务议事规则,使村级事务决策、实施的有关规定更具体、更有操作性。四是财会人员忠于职守、履行职责。联村会计认真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规范财务核算,年终进行年度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分析,积极参与村监督小组活动、村民代表会活动、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等财务管理活动,发挥了会计的监督作用。五是干群关系不断改善。通过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村干部按章办事,以制度规范行为,有效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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