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470号提案的答复
蔡友铭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上海乡村建设水平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规划资源局认真研究。您提出的问题及分析客观中肯,相关建议对我们加快推进乡村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2年12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2023—2025年)》(沪委办发〔2022〕39号),明确了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先导、推进示范片区建设、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等14项重点任务。围绕市委民心工程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市相关部门、各涉农区,对照年度任务清单,实施“挂图作战”,有力有效实施推进乡村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市建成339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区,完成14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在建1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提档升级农村公路 518公里,新改建公共服务设施 450个,建成美丽庭院“小三园”20.3万户,序化农村架空杆线1481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7%,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签约5.7万户,显著提升了乡村基础设施的完备度、公共服务的便利度和人居环境的舒适度。
1.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我市完成86个镇(乡、街道)的村庄布局规划和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乡村地区实现“应编尽编”。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和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等政策工具,优化提升郊野空间格局,保障乡村建设与发展需求。2024年9月,印发《关于加强上海市郊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沪规划资源施〔2024〕364号),在蓝绿生态优先、耕地保护底线守牢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保障的基础上,传承保护、整理修复和复合赋能水、田、林、路、村等要素,推动乡村地区资源精细化统筹和高质量利用。
2. 提高农民参与程度。2021年1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沪农委〔2021〕5号),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及长效管理、精神文明、移风易俗等方面,依托积分制示范基地创建,稳步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推广和应用。截至2024年底,我市村庄形态形态完整、具备条件的91个街镇1185个村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应用全覆盖,形成了如奉贤区“美丽乡村·美丽约定”等一批特色鲜明的典型做法。同时,通过以工代赈、设置公益性岗位、人居环境责任区管理等方式,鼓励村民参与村庄建设与管护,发挥主体作用,增加劳动收入。
3. 优化长效管护机制。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水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示范村建设坚决避免套用城市手法,注重乡土元素应用,降低建设管护成本。2023年5月,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市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沪农委〔2023〕116号),各涉农区也相继出台实施方案,明确管护范围、资金来源和属地责任,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建管并重,保障其长期稳定发挥作用。
二、下阶段重点工作
针对村庄规划、村民参与、乡村运维中存在的裉节问题,我们将会同市相关部门、各涉农区,统筹谋划、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乡村建设水平。
1. 优化完善乡村规划。按需修编郊野单元控详规划,“控”优质蓝绿空间资源和乡村风貌,“详”重点空间节点的设计引导,进一步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鼓励盘活利用、优化减量和整合更新低效工业用地、低效设施农用地、存量村庄用地等,打造体现新质功能的郊野蓝绿空间优势区域。推进“减立方”“产立方”政策试点落地,盘活乡村低效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空间需求。推动青西、亭林、天马等地区的水林土湿田“郊野立方”多要素复合利用政策实施,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彰显乡村综合价值。
2. 激发乡村“造血”功能。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沪府办发〔2024〕26号),利用乡村资源禀赋优势,培育引入优质市场主体,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植入民宿康养、电商农创、研学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构建产业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实力。深化实施农村综合帮扶,优化项目遴选、丰富项目类型,提升中远郊集体经济“造血”能力。用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等政策工具,盘活利用闲置厂房、农房、宅基地等存量资源,推进低效物业资产“腾笼换鸟”和集体建设用地“小块并大块”,拓展集体经济发展的平台路径。
3. 强化乡村人才支撑。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市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24〕461号),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实施“产业振兴人才”“乡村建设治理服务人才”等培养引育行动,打造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农业高水平创新人才、农村经营管理人才等乡村建设、发展、治理型人才梯队。会同市人才工作局深入实施“人才沪郊行”工程,培育一批拥有村庄运营和管理能力的“乡村CEO”。加大本地工匠培育力度,挖掘培养扶持传承乡土技艺、参与乡村建设、带动农民就业的一批能工巧匠。
4. 提升乡村运营能级。总结推广东厍村、吴房村等引入市场主体开展“乡村运营”的经验做法,引育乡村运营师和返乡创业人员,实施精准招商引资、优化资源配置、发展特色产业、打造村庄品牌。结合和美乡村片区化建设,开展乡村一体化综合管护试点,探索将农村河道管护、垃圾处理、污水治理、路桥养护等纳入城乡一体管护范围。推广村庄自主管护运维模式,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农村物业公司、实施居间服务,降低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成本。丰富乡村治理积分制内容,加强结果运用,提高乡村共建共治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相关工作给予支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姓名:胡栋梁 联系电话:23119649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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