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174号提案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5-05-14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周武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系统创新思路促进乡村农文旅的深度融合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本市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提案中的建议很有建设性。对此,我委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文化旅游局、市规划资源局等,共同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上海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精准发力、高效推进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中的各项任务,不断深化“千万工程”的实践经验,将农文旅融合发展作为畅通城乡要素循环的重要引擎和实现农业现代化、乡村宜居化、农民富裕化的有力支撑。

  一、加强统筹谋划,提升政策协同

  (一)制定发展规划。我市编制了《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上海市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对乡村产业发展进行顶层设计,通过市级层面搭建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等途径,将更多资源要素聚集到农业农村领域,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编制专项规划。在调研普查基础上,我市编制《上海市特色村落风貌保护传承专项规划》,构建“六域、八脉、十二意象”的上海乡村风貌空间结构,统筹划定148个乡村风貌单元,实施多层次、分区域规划控制和设计引导,为建设凸显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农文旅项目提供规划指引。

  (三)创新规划资源政策。一是支持盘活乡村房地资源。印发《关于本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规划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建筑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盘活乡村房地资源,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房屋等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康养等乡村产业。规划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可通过规划重新设定土地用途和开发强度,依法实施转型利用。相关政策进一步纳入《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村民住房,发展乡村民宿、乡村休闲旅游等乡村产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二是优化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现代化发展推进农业生产配套“点状供地”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对于满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以农业为主导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建设用地,纳入农业服务类建设空间实施管控,基于为农业生产配套的导向,在符合安全功能、基本配套功能的前提下,合理优化符合郊野地区特征、农田生产空间特点的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消防设施及消防用水、建筑物退让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集约节约用地。三是建立本市集体建设用地多元配置机制。我市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基础上加大探索力度,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通知》,鼓励乡村休闲旅游、农产品加工、乡村商贸流通、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以作价入股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激活乡村资源要素,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聚力资源整合,促进深度融合

  (一)夯实融合发展基础。我市立足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探索和总结适合本市的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农业与文化、教育、旅游、康养等交叉融合,催生出多种新业态,持续提升本市农文旅融合发展层级。目前已建设形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星级乡村民宿”“经营性帐篷露营地”等系列农文旅融合品牌,打造包括上海桃花节、樱花节、菜花节、伏羊节、崇明花朝节、乡村文化旅游节等一系列精彩纷呈的品牌性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截至2024年底,上海已拥有各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位874个,全年接待人次达2532.46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29.31亿元。我市已有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5个,美丽休闲乡村47个,各类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企业(园区)112家。成功创建339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提前完成本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14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含浦东新区对标自创的9个示范村)建设,打造了一批村庄布局优化、村容风貌提升、公服设施提档、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治理深化的典型样板,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二)提升乡村建设水平。2024年以来,我市聚焦乡村组团建设、连片发展,组织开展,有力有效推进两批次10个“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片区(含12个镇92个行政村)的建设。推动试点区域内乡村产业集聚式发展转型,做优做强现代农业项目,培育引入新产业新业态,形成优势产业的规模效应。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作用,推广“整村运营”,整合利用乡村存量资源要素,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和使用效益,撬动社会资金投入,打造乡村社区生活圈。利用积分制、以工代赈、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动员农民群众参与试点建设。探索农村易地集中建房、乡村一体化综合管护等政策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做法,推动乡村面貌整体改善和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三)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充分利用各类重大活动和展会平台,积极拓展乡村各类产业的招商渠道。鼓励支持各涉农区和涉农市属国企加强与各类招商中介合作,在推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的基础上,以立足资源特色为基础,以引入市场主体为路径,做好“农业+”大文章,引入地产集团、国盛集团、医药集团、衡山集团、清美、红豆、驴妈妈等市场主体,形成乡村民宿、乡村文创、商业、电竞、体育、研学、科普教育等新业态10余种。

  (四)传播海派乡村价值。首批沪派江南营造试点以自然生态、村落民宅、农田园地、畜牧渔业、特色产业等空间资源为依托,以传统民俗、非遗传承、农作文化、土特物产、传统饮食等乡土资源为特色,通过空间复合和功能融合,系统谋划休闲农业、文化体验、乡村旅游、自然教育、健康养老、体育运动等功能场景,实现融合打造文旅亮点。创新开展“沪派江南·乡土行纪”特色行动,聚焦单元未来主导功能和主题演绎场景,组织生态教育、水上运动等活动,广泛邀请市民、村民、专家、媒体人士参与,共同研讨、展演沪派江南新生活。

  三、做强聚才平台,凸显聚才效应

  (一)实施“头雁”项目。围绕本市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制定了《上海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自2022年起,每年遴选50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量身定制“一人一策”培育方案,以加强系统性培育和综合性政策扶持为手段,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250人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整体提升乡村产业人才素质。

  (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农业农村系列职称层级,设置正高级职称。改进职称评价方式,进一步突出实践能力、业绩贡献考核,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的实践成果、脱贫致富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等评价权重。对长期扎根乡村基层一线,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推进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兴职业农民参加相应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直通车”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下一步,我委将加强横向联动,积极采纳提案建议,以更高的站位推进我市农文旅融合发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农文旅多业态融合,拓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产业边界与价值,聚焦业态创新,培育农业+文化、运动、康养、非遗、研学、动物萌宠等,打造符合上海国际大都市人群需求的消费体验新形态。

  二是进一步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加强农文旅融合发展人才培养,提升人才对上海郊区农文旅融合发展的支撑力度。

  三是进一步引导构建整村开发与整村运营模式。遴选特色村,引入优质投资开发和运营主体,保障农文旅融合项目的可持续运营。推动整村打造,延伸农文旅全产业链价值,打造现代化乡村旅游产业体系。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

  联系人姓名:吴怡蕴                  联系电话:021-23113055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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