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356号提案的答复
蒋碧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上海沿海滩涂盐碱地开发利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上海滩涂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关心。滩涂资源是上海市宝贵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在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城市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针对目前上海滩涂资源开发利用不足,模式单一,盐碱地改良历时长、成本高等问题,你们提出的建议对我们后续加强沿海滩涂盐碱地开发利用工作有很大启发和帮助。收到提案后,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浦东新区政府、宝山区政府、金山区政府、奉贤区政府、崇明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具体措施,在后续工作中我们将结合你们的建议逐步落实。
一、加强滩涂资源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废止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本市长江河口海域重叠区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3〕4号)明确,海陆管理分界线以市政府批准的海岸线修测成果为准,即,海岸线向陆一侧纳入陆域管理,海岸线向海一侧纳入海域管理。在上海确需利用滩涂从事农业生产的,可据此向规划资源部门或海洋部门提出用地或用海申请。
二、查清滩涂资源底数
近年来,市规划资源局协同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绿化市容局,立足滩涂湿地资源禀赋特点,结合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开展了滩涂湿地普查,为后续保护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显示,上海市湿地面积约70689公顷,其中,森林沼泽约313公顷、沿海滩涂约30328公顷、内陆滩涂约40048公顷。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滩涂资源暂未纳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统计范围,后续我市将根据自然资源部统一要求,结合本市工作实际,适时推进滩涂资源资产情况的纳统工作。
三、做好滩涂资源科学利用
为加强陆海一体化保护和利用,市规划资源局会同市海洋局编制了《上海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待批),系统谋划了海岸带发展的战略目标和空间格局。市规划资源局将联合市水务(市海洋局)、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在规划引领下继续做好沿海滩涂盐碱地开发利用工作。在横沙东滩区域,鼓励合理利用滩涂资源发展现代农业,引进耐盐碱作物种植技术和水产养殖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鼓励市农投集团利用沿海滩涂资源建设生物质燃料种植基地,打造滩涂盐碱地闭合有机农业体系。2024年市农投集团试种芦竹23亩,后续将结合相关规划推进芦竹规模化种植,发挥生物质燃料种植与盐碱地改良、减污降碳扩绿增长的协同效应。同时,鼓励相关研究机构,因地制宜,研究盐碱地改良的新方法、新模式和新产品,提高滩涂土壤肥力水平,为实现滩涂资源的高效利用夯实基础。
四、严格项目准入和监管
为有效保护滩涂生态环境,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严格滩涂项目环评审批,确保审批流程严谨规范;持续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持续优化分级分类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滩涂保护意识和参与度,凝聚全社会共同保护滩涂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市海洋局)、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用海行为。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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