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50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金俊委员提出的关于科技赋能滨海新生地资源利用,助力上海构建绿色甲醇自主经济型全产业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近年来,配合市发展改革委,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持续推进构建机械化还田与“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五料化”利用相关补充的多元化利用格局。近年来,本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为协助构建绿色甲醇全产业链体系,市农业农村委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相关企业开展合作,探索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生的生物天然气等产物应用于绿色甲醇生产。如松林公司与申能集团合作将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后产生的沼气提纯为生物天然气,每年可生产天然气约200万立方并入燃气市政管网,由申能集团进一步加工成绿色甲醇。
2024年,上海市现代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集团”)在横沙新洲现代农业产业园不同成陆地区开展了芦竹等能源植物试种工作。据了解,截至目前,试种面积约23亩,主要是观察芦竹在横沙新洲不同水土条件下的生长适应情况、生物量状况等。2024年7月,我委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邀请市农科院专家、农投集团和我委相关处室参加,要求加强研究,从生物安全性、政策许可性等方面进行研判,确保横沙新洲地区生物多样性得到保障。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持续关注构建绿色甲醇产业体系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生的产物应用于绿色甲醇生产。按照横沙新洲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规划要求,在确保不占用农业生产用地、保障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及时跟踪农投集团在未利用地探索试点芦竹等能源植物种植、开展能源植物利用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耦合效应研究等相关情况。同时,支持优势特色品种创新,培育能提供绿色甲醇原料的作物以及耐盐碱的作物,用好品种审定、登记、认定“指挥棒”作用,让好品种脱颖而出。
针对委员提出的“鼓励将生物质燃料生产的副产品转化为养殖饲料”的建议,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饲料生产企业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由于“生物质燃料生产的副产品”成分不明,目前将其转化为养殖饲料的条件尚不成熟。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联系人姓名:曲晨 联系电话:2311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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