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166号提案的答复
洪清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上海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本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提案中的建议很有建设性。对此,我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并积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文化旅游局等,共同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上海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把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作为战略考量,以推进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三园”工程为抓手,对乡村产业发展加强顶层设计,整合资源要素,推动投资促进,多策并用,提质增效,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一、注重乡村产业发展顶层设计
“十四五”期间,我市编制了《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上海市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对乡村产业发展进行顶层设计,通过市级层面搭建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等途径,将更多资源要素聚集到农业农村领域,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相关规划中明确要求加快乡村休闲旅游优化升级,坚持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开发形式多样、独具特色、个性突出的乡村休闲旅游业态和产品。
二、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
近年来,持续引导各涉农区从自身特色和实际情况出发,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乡村美食、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等要素,突出多元化和独特性,推动多业态融合发展,提升本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和品牌附加值,培育了一批高质量的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整体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全市已建成309个美丽乡村示范村、11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43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27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51个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培育了159家市级精品星级乡村民宿,打造了40余个乡村旅游A级景区。宜居宜游发展局面的形成,有力促进了乡村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增收致富,为本市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围绕各类平台拓展招商渠道
充分利用各类重大活动和展会平台,积极拓展乡村各类产业的招商渠道。鼓励支持各涉农区和涉农市属国企加强与各类招商中介合作,在推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的基础上,以立足资源特色为基础,以引入市场主体为路径,做好“农业+”大文章,引入地产集团、国盛集团、医药集团、衡山集团、清美、红豆、驴妈妈等市场主体,形成乡村民宿、乡村文创、商业、电竞、体育、研学、科普教育等新业态10余种。如浦东新区连民村盘活农宅打造“宿於”五星级民宿,“宿游村”已小有规模;金山区新义村与天域公司合作共同打造“众创入乡”项目;宝山区罗泾镇率先开展长江口乡村振兴“五村联动”,13平方公里片区空间连片、风景连线,形成了连片发展效应。
四、加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联动
充分发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等功能性区域的辐射带动优势,集聚一批总部企业和研发中心,培育引导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农业科技创新要素高效配置,打造长三角区域新型农业科技研发平台。构建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机制,加快重大科研项目布局。加大上海域外农场高质量发展推进力度。2024年,拟指导光明食品集团认真落实《上海域外农场现代农业专项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强化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深化农业先进技术应用,深化垦地双向合作,赋能区域发展。加强与江苏省、安徽省相关部门的联系,协同推进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支持
2018年,本市出台《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对口帮扶工作的实施细则》。2023年,我市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修订出台《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对口帮扶与合作的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夯实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基础,明确每年安排财政资金,对上海社会组织和企业投向对口地区的公益项目给予一定资助。近5年来,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社会组织公益帮扶项目共有326个,资助资金5800多万元,撬动社会投入资金近2.6亿元。
六、发挥本市异地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
通过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市异地商会等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工作指引》,加强对本市异地商会等社会组织的管理、指导和服务,促进商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异地商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创建异地商会“三服务”工作品牌(服务企业发展、服务两地发展、服务国家战略),搭建政企沟通桥梁,鼓励支持商会企业回乡开展乡村振兴活动,开展省市间、区域间企业互访交流活动,服务企业国内布局,国内企业来沪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七、全力推进革命老区对口合作
落实《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作为重点任务,推动上海与安徽六安、福建三明合作。2023年,围绕“上海市场+当地产品”,持续拓展销售渠道,搭建产品入沪平台。组织两地参加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等多个大型展会。推动上海市农科院成果三明展示基地、霍山石斛产业化示范基地等一批农业农村合作项目开工建设或投产。
八、积极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
围绕本市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制定了《上海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自2022年起,每年遴选50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量身定制“一人一策”培育方案,以加强系统性培育和综合性政策扶持为手段,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250人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整体提升乡村产业人才素质。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政策协同,拓宽发展路径,持续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持续加大示范村建设力度,突出“产业优先、风貌协调、集群创建、建管并举”建设理念,将引入高质量农业项目以及休闲旅游、康养民宿、人才公寓、乡村办公、总部经济等符合农村特点和发展导向的乡村产业作为示范村建设首要任务。同时,围绕“规划好、建设好、环境好、经营好、乡风好、宜居宜业”的目标,2024年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进一步丰富“三园工程”建设内涵,与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有效衔接,促进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全面提升。
二是结合开展新一轮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前期研究,积极谋划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实现高质量发展,强化乡村振兴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探索深化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统筹用好各类资金,加大对乡村休闲旅游相关项目和设施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乡村旅游市场主体,增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对乡村旅游的投资信心。鼓励骨干旅游企业发挥资本、品牌、营销网等优势,参与乡村旅游建设工作。大力培养乡村旅游创新团队,为设计师、规划师、返乡创业人员、乡村能人、领军人才、精英人才搭建创业平台,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农文旅融合发展动力。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联系人姓名:吴怡蕴 联系电话:23113055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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