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金银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本市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代表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您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对进一步谋划推进全市集体经济发展非常重要,我委积极会同市规资局进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集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物质基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巩固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始终坚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列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注重上下齐心,齐抓共管。
2023年以来,我委贯彻落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细化为六大方面任务,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各涉及区着力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搭建区级发展平台,有效提升统筹能级。二是积极推进进场交易,实现集体资产价值。三是完善市级监管体系,强化数字赋能管理。四是分类梳理集体资产,深挖集体发展潜力。五是开展部门联动调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六是梳理历史存量数据,组织多项专题研究。
截至2023年底,本市9个郊区、5个中心城区农村集体总资产达到7043亿元(其中镇级4455亿元,村级2503亿元),净资产2390亿元。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净资产同比分别增长3.5%、8.3%。净资产增加值184亿元,为近8年最高,展现出较强的发展韧性。
虽然本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面临发展空间受限、发展能级不高等诸多问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所提出的好思路好建议,转化为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可持续机制,进一步激发集体经济组织内生动力,全面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运行水平,切实增强集体成员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关于编制专项规划方面
一是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上海市经济社会年度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年度发展任务,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并将指标分解到各涉及区。二是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乡村振兴目标考核任务,实行挂图作战,督促各涉及区细化年度工作举措,确保如期完成发展目标。
二、关于项目牵引创新发展路径方面
一是充分发挥区、镇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台作用,抓住五大新城建设、南北转型发展、新市镇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城市发展重大战略机遇,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存量资产、资源、资金,参与公共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产业园区提升等区域发展重点项目。二是用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统筹配置农村集体资金、土地、项目等资源要素,用于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文旅康养、创意办公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创新发展路径。
三、关于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方面
一是深入调研松江区作为全国第一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做法,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二是结合新一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要求,会同市规划资源局督促嘉定、松江、奉贤、青浦、金山、崇明、浦东新区等七个试点区充分借鉴松江区试点经验,制定入市配套文件、编制入市计划等,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导入文旅、科技等适合乡村发展的产业业态。
四、关于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方面
一是落实《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沪委组〔2022〕发字117号)精神,打通优秀村干部晋升通道,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二是充分发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引领带头作用,结合第三轮农村综合帮扶工作,选派200名优秀干部,到涉农区担任驻村指导员,支持当地发展。三是会同各区开展专题培训,围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重点,全面提升镇村干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五、关于凝聚社会共识方面
一是督促各区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纳入“一把手工程”,优化顶层设计,强化统筹、监督和考核,进一步落实镇(街道)、村两级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任务,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二是积极总结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在上海三农微信、上农APP等宣传同时,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有效提升集体经济组织的社会认可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联系人姓名:陈晓华 联系电话:52161159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