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关于本市实施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询意见的公告

产生日期:2026-01-0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本市实施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的通告》(沪农委规〔2021〕2号)有效期即将到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禁渔政策稳定性、连续性,拟于近期重新修改发布该通告。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经研究,我委对《关于本市实施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相应修改。

  现就上述通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含公平竞争审查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讨论,并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于2026年1月15日前向我委渔业管理处反馈意见和建议。

  1.邮箱:591194072@qq.com;

  2.传真:021-63557919;

  3.通讯地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渔业管理处,黄浦区大沽路100号2020室,邮编:200003。

  附件:《关于本市实施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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