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2025年“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规划资源局、建设管理委(建设交通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决策部署,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上海市2025年“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上海市2025年“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决策部署,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2025年本市继续开展“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2025年“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的重点任务、申报程序、试点周期、支持政策等,总体上继续按照2024年的有关文件和工作提示执行。“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建设继续围绕乡村振兴扩面增量、激发乡村产业发展动能、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水平、沪派江南水乡(含湿意申园地区)特色风貌营造等四大类重点任务,将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持续增收作为首要目标,聚焦乡村产业发展、农民住房条件改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零散集体建设用地“小块并大块”等方面,完善郊野单元规划编制,深入谋划与之相匹配的建设项目和建设内容,健全农民参与实施机制,积极探索和美乡村建设有效途径,打造“五好两宜”和美乡村,持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二、试点申报和实施程序
和美乡村试点按照发布通知、动员组织、评审选定、实施建设、评估验收、认定公布的程序实施。每个涉农区最多可申报2个试点区域。
(一)区级编制建设方案。各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委提出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建设用地和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性作出书面承诺,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需已履行完成合法合规用地程序;筹集资金应依法合规,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新增村级债务。各区农业农村委牵头,会同区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自主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实施范围不得超过2个乡镇10个行政村,也不宜过于集中于少数几个村。各区应当结合当地资源禀赋条件,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筹资渠道和政策措施等,充分论证试点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合规性、可行性;要科学评价当地财政收支状况和其他筹资来源,不留资金缺口,确保后续项目实施和运营可持续;涉及建设用地的,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用地保障、标注具体位置,并在申报文件中附区规划资源局盖章审核意见。试点实施方案内容力求简洁明了,正文(不包括附表)不超过8000字,不附参考模板规定外的材料。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试点的申报文件和试点实施方案报送市农业农村委(纸质材料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档光盘),逾期不报视为自愿放弃。
(二)市级择优审核确定。市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试点实施方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确定拟开展试点地区,优先选择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工作基础好、具备较好发展基础和发展前景的区域开展试点。按照两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市级财政对2025年启动试点项目实施定额补助(每个试点项目补助1亿元,分两年下达。通过各级财政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撬动社会资金参与试点建设,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区应建立健全和美乡村建管机制,落实保障长效管护经费,促进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应。
三、工作要求
各涉农区要高度重视和美乡村试点工作,进一步丰富“三园工程”建设内涵,加强乡村风貌保护传承,加强机制创新,做好项目建设,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农区、镇(乡)人民政府要深刻认识和美乡村试点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加强区级统筹,明确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对试点区域的申报评选、方案评审、中期评估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
(二)深入策划谋划。要用好“三师联创、五化联动”工作机制,挖掘乡村发展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明确乡村建设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推进硬件设施和村庄软实力的同步提升,体现建设整体性和系统性。要围绕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深入谋划建设内容,连片、区域化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夯实乡村基础设施底板,做强乡村产业,提升乡村风貌,传承特色文化,优化乡村治理。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区要严肃财经纪律,按规定做好试点资金预算的审核下达、使用监督、预算绩效管理以及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支付工程款,保障施工企业等合法权益。要注重风险防范,提升监督效能,及时发现、纠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四)严格试点管理。要强化负面清单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政策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持续健全试点负面清单。试点项目方案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要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坚决杜绝违规举债搞建设,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新增村级债务;不得存在“三高两区”范围内有意愿农户未签约的情况;要将和美乡村试点范围内的农村住房管理纳入本市农村住房建筑活动管理试点;试点范围内各村至少要满足村内道路长效管护星级村(一星级)评定要求;要兼顾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经评估备案的实施方案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政策和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调整个别实施项目的,由试点区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后方能调整。
(五)加强考核评价。试点区要坚持绩效导向,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围绕试点任务推进、支持政策落实、年度预算执行进度、机制探索总结、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和试点成效,以及是否存在涉及负面清单事项等方面,组织开展中期自评。市相关部门于2026年1月底前对试点区开展中期评估。中期评估合格的,下达第二期奖补资金;评估不合格的,要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再安排市级资金支持,取消试点资格并予以通报,由区级自行落实资金完成项目建设。
附件:XX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