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耕地建设与利用和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委,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市农技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通知》(农办农〔2023〕19号)、《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3〕8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化肥减量化项目和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工作任务。为规范项目实施,高质量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单位

(一)粮食绿色高产高效项目: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二)化肥减量化项目: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农技中心”)。

(三)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嘉定区农业农村委、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安排

(一)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粮食绿色高产高效项目:2023年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585万元。

(二)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化肥减量化项目:2023年市农技中心161万元。

(三)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2023年资金2000万元,其中,嘉定区300万元、金山区300万元、崇明区400万元、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1000万元。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选择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为粮油作物推进县进行整建制推进。项目区内建设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辐射带动30万亩以上。开展“吨粮”建设,构建“统一种植品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的“五统一”服务体系,提高节本增效水平。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模式1套,确保病虫害危害损失率≤5%。依托专家指导组强化技术指导服务,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二)开展化肥减量化示范。在9个涉农区及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工作,完成肥料效应、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35个,农户施肥调查1500户,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300万亩次,创新服务模式,集成推广施肥“三新”技术应用6万亩,进一步推动我市化肥使用减量增效。

(三)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继续在嘉定区、金山区、崇明区和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4个畜牧主产区域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提供粪肥收集、处理、运输、施用服务,在本区域内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化肥减量增效、耕地保育和农业绿色发展。全市试点面积20万亩,其中,嘉定区3万亩、金山区3万亩、崇明区4万亩、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10万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项目区要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细化工作机制,明确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落实项目负责人,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地块和实施主体,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技术支撑,做好指导服务。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组技术支撑作用,集成技术模式,落实技术要点,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实现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将各项技术传授到点,落实到田,并做好相关试验、调查。同时,要强化还田粪肥的质量抽检,做好粪肥还田效果监测,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技术模式,促进粪肥还田技术的应用推广。

(三)规范资金使用,做好绩效评估。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落实专人,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中填报进展情况。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内容和绩效目标,做好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重点评价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及时性等。同时,做好各项目年度工作总结,特别是典型经验的总结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附件: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耕地建设与利用和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8月16日

附件

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耕地建设与利用和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

资金名称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项目名称

粮食绿色高产高效项目

化肥减量化项目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年度中央资金(万元)

585

161

2000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

粮油作物推进县(个)

节本

增效

集成推广应用绿色高产高效模式(个)

测土配方

施肥面积

(万亩次)

施肥调查数量

(户)

田间试验数量

(个)

三新技术

推广面积

(万亩)

试点县数量(个)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试点面积

(万亩)

嘉定区农业农村委








1

90%

3

金山区农业农村委








1

90%

3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








1

90%

4

光明食品(集团)

1

5%

1





1

90%

10

市农技中心




300

1500

35

6




合计

1

5%

1

300

1500

35

6

4

9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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