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光明食品集团农田建设项目的验收意见
光明食品集团:
你司上报的《光明食品集团2019-2020年度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光明企划〔2021〕309号)收悉。市农业农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市级验收,情况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关于光明食品集团2020年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沪农委〔2020〕192号),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光明食品集团星辉蔬菜菜田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奉贤区五四农场星火片区、燎原片区,批复建设菜田面积5239.62亩。经竣工测绘,实际建设完成全部批复建设区域面积为5056.5亩(其中耕地面积为4021.16亩)。
项目计划总投资4903.76万元,项目竣工后,经审计核定项目验收投资总额为4818.82万元。按照《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9〕20号),市级财政应拨付资金3855.06万元,已拨付资金3923万元,多拨付资金67.94万元,通过市对公司的项目清算予以扣回。
(二)光明食品集团军天湖农场经济作物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市白茅岭农场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安徽省宣城市军天湖农场区域内。计划完成经济作物建设面积763亩,经竣工测绘,实际建设完成全部批复建设区域面积为787.4亩。
项目计划总投资1538.37万元,项目竣工后,经审计核定项目验收投资总额为1482.13万元。按照《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9〕20号),市级财政应拨付资金1185.7万元,已拨付资金1230.7万元,多拨付资金45万元,通过市对公司的项目清算予以扣回。
二、验收与后续工作意见
(一)验收意见
项目按规范要求建设,工程和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工程质量通过了项目监理单位的质量鉴定。同意通过验收。
(二)后续工作
1. 请及时结清工程项目的各类应付款项。结清款项后一个月内,须向我委提交颁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的申请。
2. 请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分类分册管理工作。
3. 请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建成的农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改变。
4. 请按照《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沪农委〔2022〕7号),建立健全财政性资产管理制度,明晰资产归属和管理责任,做好项目的财政性资产管理工作。
5. 请按照《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沪农委〔2020〕315号),落实管护经费,加强农田设施的管护,确保建设设施功能完好,持久发挥应有的效用。
特此批复。
附件:1. 光明食品集团星辉蔬菜菜田建设项目建设计划及投资执行情况表
2. 光明食品集团军天湖农场经济作物建设项目建设计划及投资执行情况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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