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有机肥料评估类原料(厨余废弃物)安全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
种植业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1〕416号
发布日期:
2022-01-04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机肥料标准(NY/T 525-2021),我委制定了《有机肥料评估类原料(厨余废弃物)安全性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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