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

嘉定区、金山区、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光明食品集团,市农技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1〕20号)《关于做好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1〕3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的通知》(农农(粮油)〔2021〕1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本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和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县实施方案,明确了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相关工作任务。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承担单位

(一)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嘉定区农业农村委、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崇明区农业农村委、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三)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崇明区农业农村委。

二、资金安排

(一)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2021年资金2000万元,其中,嘉定区300万元,金山区300万元,崇明区400万元,光明食品集团1000万元。

(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2021年资金390万元,其中,金山区200万元,崇明区150万元,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40万元。

(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2021年崇明区380万元。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选择嘉定区、金山区、崇明区和光明食品集团为本市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单位,在粮食蔬菜等生产区域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全市试点面积20万亩。其中,嘉定区3万亩、金山区3万亩、崇明区4万亩、光明食品集团10万亩。

(二)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选择金山区、崇明区为农业农村部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县,建设40个化肥减量技术服务示范区,累计示范面积4万亩以上,配方肥到位率80%以上,化肥用量减少3%以上,化肥利用率40%以上,带动示范县化肥用量负增长。同时,在金山区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探索建立适宜回收处理方式、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委托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闵行、嘉定、宝山、浦东、奉贤、松江、青浦等7个区开展化肥减量田间试验30个。全市土壤植株测试388个,化肥减量田间试验50个,施肥调查200户。

(三)开展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选择崇明区为农业农村部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整建制县,建立以减肥增效、绿色防控为重点内容的水稻绿色生产各种规模核心示范方45个,整建制示范乡镇2个,整建制示范村10个,并辐射带动全区14个乡镇231个村共计24.25万亩。核心示范点亩均减肥、减药比对照各减10%,亩均产量比对照增10%以上,经济效益比对照增收2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区要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明确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落实项目负责人,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地块和实施主体。同时,要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项目任务的完成。

(二)做好技术指导。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组技术支撑作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将各项技术传授到点,落实到田,并做好相关试验、调查。同时,要开展还田粪肥的质量抽检,做好粪肥还田效果监测,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技术模式,促进粪肥还田技术的应用推广。

(三)做好绩效评估。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内容和绩效目标,做好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重点评价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性等。同时,要做好各项目年度工作总结,特别是典型经验的总结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附件:1. 上海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

   2. 2021年上海市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3. 2021年崇明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整建制县实施方案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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