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5〕5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上海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有力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11日

上海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最宝贵的农业资源、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本市耕地质量还存在着局部土壤酸化、土壤次生盐渍化、耕作层变浅、补充耕地地力水平较低和小部分低产田等问题,是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短板。为了推进本市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工作,着力提高耕地内在质量,实现“藏粮于地”,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5〕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保障农业生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农产品供给为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质量保护制度,按照量质并重、用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工程、农艺、农机措施相结合,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守住耕地质量红线,奠定农业生态和生产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量与提质并举。在严格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耕地质量的建设和管理,通过调整耕作制度,优化投入品结构,综合运用生态技术,确保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耕地质量不断提升。

(二)坚持生产与生态统筹。调整农业结构,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必须统筹考虑生态环境安全,减少面源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企业主推、社会参与,创新实施方式,充分调动推广、科研、教学、企业和农民积极性,构建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推进耕地质量建设。

三、行动目标

到2020年,全市耕地质量状况得到阶段性改善,耕地土壤酸化、盐渍化、养分失衡、耕层变浅、中低产田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生物群系逐步恢复。到2030年,全市耕地质量状况实现总体改善,对农业生态和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

(一)耕地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与“十二五”期末相比,至2020年全市耕地地力平均等级由2.38提高到2.0,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地力平均等级提高到1.8;全市耕地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由目前的2.637%提高到2.8%;耕作层厚度平均达到20厘米以上。

(二)有机肥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至2020年全市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提高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还田率达到95%以上,提高3个百分点。

(三)科学施肥施药水平稳步提升。至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全市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减少20%以上。

四、技术路径

重点突出“改、培、保、控”四字要领。“改”即改良土壤,针对耕地土壤障碍因素,改良酸化、盐渍化土壤,改进耕作方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培”即培肥地力,通过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实施秸秆还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稳定和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实现用地与养地结合,持续提升土壤肥力。“保”即保水保肥。通过耕作层深松耕,打破犁底层,加深耕作层,推广保护性耕作,改善耕地理化性状,增强耕地保水保肥能力。“控”即控污阻污。控施化肥农药,减少不合理投入数量,阻控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源头。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一是建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根据土壤类型、作物布局、耕作制度、管理水平、生态环境的差异,在全市建立500个耕地地力监测控制点和100个耕地环境质量监测控制点,开展耕地地力、耕地环境质量、作物投肥、土壤墒情和作物田间肥效监测。二是建设耕地质量信息平台。配合农业部开展国家级耕地质量数据中心建设,建立省级耕地质量数据信息平台,完善区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详细掌握耕地质量状况,为农业行政管理、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区划调整和生产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开展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对耕地地力条件、设施保障条件、土壤理化性状、生物群系、环境状况和耕地障碍因素进行全面调查,综合评价耕地质量等级,定期发布相关报告。

(二)综合治理障碍耕地。重点加强新围垦滩涂地、复垦地和连作障碍设施菜田的综合治理。每年实施土壤修复改良面积1.5万亩。对新围垦滩涂土壤,实施灌水洗盐、增施有机肥料、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一系列技术措施,以加速新围垦滩涂土壤的熟化。对减量化的复垦土壤,根据其障碍原因,实施灌排设施建设、增施有机肥料和种植绿肥等针对性技术措施。对发生连作障碍的设施菜田,推广深翻消毒、蚯蚓养殖改良、水肥一体化、土壤调理剂改良、灌水洗盐等技术,提升耕地质量。

(三)阻控耕地外来污染。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按照国家化肥农药零增长总体要求,选择一批重点示范基地,集成推广一批新技术,进一步调整化肥农药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施药方式,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增施有机肥、配方肥、缓释肥、水肥一体化等施肥技术,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技术,建立农药废弃包装回收站点。全市推广配方肥料和缓释肥料面积达到615万亩次;推广商品有机肥不少于90万吨;在全市100个园艺场应用经济作物秸秆堆肥技术。配合环保部门,加大郊区黑臭河道治理,逐步提升农业灌溉水水质。严格落实耕地质量保护制度,防控外来工业和生活三废对农田的污染。

(四)保护提升土壤肥力。在确保本市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作物茬口布局。推进夏熟“三三制”茬口模式,降低复种指数,夏熟二麦种植面积控制在50万亩左右,合理增加绿肥和冬季深耕晒垡面积;调整水稻品种结构,早中熟品种面积达到50%以上,杂交稻稳定在50万亩左右;优化蔬菜种植结构,增加绿叶菜比例,适当减少茄果类蔬菜面积。积极推进瓜果和季节性蔬菜等经济作物与水稻的水旱合理轮作。继续落实秸秆禁烧政策,优化技术路线,推进秸秆全量还田,提高土壤碳汇。通过政策引导,切实保护耕地,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肥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是一项系统、基础和长期工程,需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久久为功。市农委成立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落实指导组,加强协调,搞好服务,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各区县、市有关单位农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工作指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协调,搞好技术指导,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各区县要制定细化行动方案,落实项目资金,开展督导检查,保障行动有力有序开展。鼓励引导生产者,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采取用地养地结合的措施,保护耕地质量,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依靠科技进步,强化政策扶持。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科技入户、三年化肥农药减量行动计划、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行动,提高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耕地质量保护和科学施肥技术应用能力。落实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各地要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的支持,扩大耕地质量建设资金来源,增大资金规模。充分发挥农业支持补贴政策作用,确保地力保护落到实处。

(三)加强制度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县、市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合理利用管理耕地,进一步细化完善耕地质量保护的各项制度。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纳入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依法治田,严厉打击破坏农田的行为。

(四)加大宣传引导,增强保护意识。各区县要积极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耕地质量保护的重要意义,推广用地养地和耕地质量保护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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