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终止中华鳖良种繁育场标准化建设项目等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6-12-02 06:1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终止“中华鳖良种繁育场标准化建设项目”的请示》(光明食品农发〔2016〕291号)和《关于终止“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的请示》(光明食品农发〔2016〕32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终止“中华鳖良种繁育场标准化建设项目”和“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

请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本市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的意见》(沪农委〔2007〕362号)等文件精神,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终止后的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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