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转发市民防办《关于组织开展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应急委〔2009〕6号)的精神,按照2009年12月9日市民防办关于开展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委实际,现就市农委组织开展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组织开展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基层民众应急防护能力,提高上海城市安全防护水平,确保2010年上海世博会顺利举办的需要。
预案编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民众应急防护能力为重点,通过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上海经济社会友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有准备。立足防患于未然,做好民众防护的各项准备,大力开展民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训练,增强民众安全防范和应急防护意识,提高应急防护、避难逃生、自救互救的能力。
2、属地为主,严密组织。以事发地所在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为责任主体,在灾害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组织实施辖区内民众的疏散防护应急行动。针对辖区内民众防护的特点和要求,周密制定民众应急防护方案,广泛动员和组织社区各种力量,严密组织疏散防护行动。
3、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组织民众突发事件疏散防护行动,力争做到及早发现和报告灾情,及时通知民众采取疏散撤离;针对各种灾害事故的伤害途径和特点,采取正确有效的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三、基本任务
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居委会、村委会和所有在沪(包括中央和外地在沪)的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社会团体等基层单位都要组织编制人员疏散防护预案。
这里的基层单位主要是指以一座楼宇(办公楼、写字楼、教学楼、商务楼等)或一处院落(如办公区、厂区、校区等)为基本单元的管理单位。
辖有多个楼宇(院落)的单位,原则上每个楼宇(院落)都应编制人员疏散防护预案。一个楼宇(院落)内有多个单位的,由主管单位或牵头管理的单位负责,其他单位在人员、资料、信息、数据、演练等方面做好配合工作。
四、基本方法
1、市农委各企事业单位人员疏散防护方案的编制工作,由市委农办、市农委邵启良秘书长牵头,市农委办公室副主任姚冰任联络员,市农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相关协调工作,必要时请市民防办人员给予帮助和指导,各单位预案的审核由市农委办公室和属地的街道乡镇负责,预案编制完成后,交市农委办公室送市政府机管局、市民防办和所在区县的民防部门备案。
2、各单位要按照预案编制工作基本任务中明确的范围,开展本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辖有多个楼宇(院落)的单位,每个楼宇(院落)都应编制人员疏散防护预案;一个楼宇(院落)内有多个单位的,由主管单位或牵头管理的单位负责。上海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院落,由农展馆牵头负责,其他单位在人员、资料、信息、数据、演练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
3、按照《上海市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指南》明确的基本框架、要素、内容和编制工作的程序、方法、要求等进行本单位预案的编制;参照宝山区的试点案例结合本单位院落(楼宇)实际进行本单位预案的编制;要在做好对有关情况(如建筑结构布局、人员分布、危险源和防护资源等)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本单位预案的编制;要深入研究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的具体方法;所编制的预案要与上级和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各种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要求相衔接。
4、本单位可用于应急避险和疏散安置的场所不足的,可向所在区县民防部门和街道乡镇提出,由其统一调配、协调安排。市农委办公室将积极争取参加预案编制方面的培训计划。
5、预案编制工作大致时间节点安排:
2009年12月—下发通知、召开布置会、各单位组成工作班子、学习有关编制的指南材料;
2010年1月—现地勘察评估,拟制预案初稿;
2010年2月—会商、论证;
2010年3月—审定、报批,必要时组织演习训练、修订完善预案。
各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疏散防护预案编制工作,于2010年3月底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预案编制工作。要充分认识本次预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预案编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好预案编制工作的部署和任务落实。
2、组织专人编制预案。各单位要有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采取集中人员、时间和地点的方法,严格按照预案编制的规范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预案编制工作。
3、预案编制要紧贴本单位实际。预案编制一定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努力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研究科学可行的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的具体方法。
4、按时完成预案编制。各单位要在2010年3月底前,完成人员疏散防护预案编制。
5、各单位预案编制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班子,请于2009年12月底前报市农委办公室。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农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姚冰,电话:23113095,13386273428。
附件:
1、关于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工作的基本任务、方法和要求;
2、组织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的几点做法;
3、《上海市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指南》;
4、《上海市社区和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编制指南》(光盘)。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