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监测合格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1-01-30 06:1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各区县农业委员会:
本市首批认定的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至2010年12月两年期满。经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各区县农委复核,市农委审核,上海申苗香石竹种苗专业合作社等60家单位通过监测,现予以重新认定。
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要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带动合作社成员和周边农户持续增收,共同致富。
本市继续对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监测,一次认定两年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首批监测合格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