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世博会期间蔬菜、生猪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世博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0]3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质 [2010]17号)和《上海市关于世博期间实行蔬菜、生猪及生猪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0]49号)文件精神,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不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在农业部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委在已安排专项经费开展本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开展上海世博会期间蔬菜、生猪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现将《上海世博会期间蔬菜、生猪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附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保证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的重要环节,开展蔬菜、生猪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配合。承担本次监测任务的有关质检机构要根据本次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抽样、检测和结果反馈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客观公正、确保质量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次监测工作方案,确认批发市场、基地名单和抽样对象,保证抽样代表性和样品来源可靠性;承担本次监测任务的有关质检机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科学、公正地做好抽样和检测工作。
三、加强沟通、及时上报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信息沟通,确保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完成。承担本次监测任务的质检机构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尤其是经确认不合格样品情况及时上报我委,我委将有关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农业部和通报有关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保本市世博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上海世博会期间蔬菜、生猪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上海世博会期间蔬菜、生猪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为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加强供沪农产品和本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农业部的支持和指导下,上海市农委在已安排专项经费开展本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开展上海世博会期间蔬菜、生猪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时间
2010年5月下旬至10月下旬,每月连续开展监测工作。
二、监测地点、品种和数量
(一)蔬菜。对本市江桥、西郊国际、上农批、曹安、江杨、龙上等六大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品种根据世博会期间本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蔬菜种类确定。监测数量1760件,每个市场样品数量及承接单位见附表1。
综合考虑上海本地气候特点,本市地产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品种,确保本市地产供应世博会蔬菜质量安全,对本市供应世博会蔬菜重点生产基地的蔬菜进行针对性监测。监测数量500件,每个供应世博会蔬菜重点生产基地样品数量及承接单位见附表2。
(二)水果。对本市江桥、西郊国际、上农批、曹安、江杨、龙上等六大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品种根据世博会期间本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水果种类确定。监测数量300件,具体承接单位及监测数量见附表3。
(三)食用菌。对本市江桥、西郊国际、上农批、曹安、江杨、龙上等六大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品种根据世博会期间本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食用菌种类确定。监测数量200件,具体承接单位及监测数量见附表3。
(四)生猪产品。对本市江桥、西郊国际、上农批、曹安、江杨、龙上等六大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品种:猪肉、猪肝。监测数量255件,具体承接单位及监测数量见附表3。
(五)水产品。对本市铜川、百川、恒大、曹安沪太、东方国际、上农批、江阳等七大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品种根据世博会期间本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水产品种类确定。监测数量120件,具体承接单位及监测数量见附表3。
三、抽样依据和方法
(一)蔬菜、水果、食用菌。抽样按照NY/T 789-2004《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规定执行。任务承担单位负责样品的抽取。抽样要科学,样品要有代表性。
(二)生猪产品。抽样按NY/T 763-2004《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规定执行。样品由任务承担单位负责抽取。抽样要科学,样品要有代表性。
(三)水产品。抽样按照SC/T 3016-2004《水产品抽样方法》规定执行。样品由任务承担单位负责抽取。抽样要科学,样品要有代表性。
四、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一)蔬菜、水果。六大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久效磷、磷胺、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包括三羟基克百威)和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检测按NY/T 761-2008或GB/T 20769-2008规定执行。
本市供应世博会蔬菜重点生产基地监测项目为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三唑酮、百菌清、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六六六、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异菌脲、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甲胺磷、敌百虫、甲基对硫磷等农药残留指标。检测按NY/T 761-2008或GB/T 19648-2006或GB/T 20769-2008规定执行。
(二)食用菌。检测项目为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拌磷、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氯菊酯、克百威、杀螟硫磷、倍硫磷、对硫磷、涕灭威、氧乐果、六六六、滴滴涕、多菌灵、吡虫啉、荧光增白物质、重金属(铅、镉)。检测按NY/T 761-2008、NY/T 1680-2009、NY/T 1275-2007、NY/T 1257-2006、GB/T 5009-2003规定执行。
(三)生猪产品。检测项目为β-兴奋剂(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磺胺间甲氧嘧啶(SMM)、磺胺二甲嘧啶(SM2)、磺胺甲噁唑(SMZ)、磺胺二甲氧嘧啶(SDM)、磺胺喹噁啉(SQ)、重金属(砷、汞、铅、镉)。检测依据见附表4。
(四)水产品。检测项目为氯霉素、孔雀石绿(包括有色和无色)、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AOZ、AMOZ、SEM、AHD)、磺胺类(磺胺吡啶、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甲基异噁唑、磺胺多辛、磺胺异噁唑、磺胺喹噁啉等8种)、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和诺氟沙星)等。检测方法及检测依据详见附表5。
五、判定依据和原则
(一)蔬菜、水果。根据NY 1500.13.3~4 1500.31.1~49.2-2008和《农药管理条例》进行判定,所抽查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二)食用菌。根据GB 2763-2005、NY 1500.1.1~30.4-2007、NY 1500.13.3~49.2-2008及NY 1500.41.3~1500.92-2009进行判定,所抽查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三)生猪产品。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和莱克多巴胺在猪肝中判定值均为≤2.0µg/kg;猪肉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按《农业部235号公告》判定;猪肝中砷、汞、铅、镉按照GB 2707-2005判定。所抽查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四)水产品。
氯霉素的判定值≤0.3µg/kg;
孔雀石绿的判定为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的总量≤1.0µg/kg;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判定以AOZ、AMOZ、SEM和AHD各为≤1.0µg/kg;
喹诺酮类的判定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的总量≤100µg/kg,诺氟沙星为≤50µg/kg;
磺胺类的判定以磺胺吡啶等8种的总量≤100µg/kg。
所抽查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该产品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六、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速检测
由于上海地区外来蔬菜品种、数量较大,市场一线快速筛选工作意义重大,因此,要求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现有快速检测工作的基础上,世博会期间进一步加强对农药残留、盐酸克伦特罗的现场检测,提高检测频次和覆盖面。将对本市江桥、西郊国际、上农批、曹安、江杨、龙上等六大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按实际检测量中使用的蔬菜、生猪产品快速检测试剂数量进行适当补贴。
七、牵头单位与承担单位
本次世博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由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农业部食用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农业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上海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等5家质检单位具体承担,由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牵头负责。
八、监测结果的反馈和报送
各质检中心抽样后应尽快检测,并及时将监测报告和总结分析报告报送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在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初步汇总的基础上,由上海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邀请市农委相关处室、有关专家等相关人员对监测结果进行综合汇总、对比分析和会商,起草总体分析报告等材料。监测结果和相关材料由上海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审核后报送市农委领导审定,市农委领导审定后及时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及相关兄弟省市,并加强监测结果利用。
附表1:蔬菜市场监测数量及承接单位
附表2:蔬菜供博生产基地监测数量及承接单位
附表3:其他农产品监测数量及承接单位
附表4:生猪产品监测项目及检测依据
附表5:水产品监测项目及检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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