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雄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标准化水产养殖场项目建设单位调整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2-07-02 06:48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金山区农委:

  你委《关于上海雄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变更项目建设单位的请示》(金农委字[2012]3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金山区“上海雄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由“上海雄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变更为“上海盛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的其他内容不变。

  请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本市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的意见》(沪农委[2007]362号)等文件精神,及时做好项目建设单位调整后的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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