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市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5-04-22 08:22      来源: 蔬菜中心

各区、县农委,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5〕9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本市屠宰行业管理,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动态,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农委在前期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基础上,全面了解本地区畜禽屠宰企业基本情况,按照《农业部畜禽屠宰企业基本调查要求》(附件1),对辖区内畜禽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认真填写《各区县畜禽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4月30日前上报上海商情信息中心。

二、请各区县及时与上海商情信息中心联系,掌握辖区内企业《畜禽屠宰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的填报情况,做好家禽屠宰企业的信息催报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上报上海商情信息中心。

三、请上海商情信息中心做好《畜禽屠宰统计监测样本企业汇总表》的填报。请各区县积极配合做好信息汇总和监测样本企业的日常催报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上海商情信息中心 张 兰

电 话:52283260 62188073(传真)

邮 箱:bis_hr@126.com

上海市农委畜牧兽医办公室 陈昕来

电 话:23113099

附件:1. 农业部畜禽屠宰企业基本调查要求

      2. 各区县畜禽企业汇总表

      3. 畜禽屠宰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4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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