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第二届上海市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专家库的通知
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中心:
为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医发〔2009〕15号)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本市新一轮兽医实验室考核工作,在第一届考核专家聘期即将到期之时,根据市畜牧兽医办公室的要求,我中心拟组建第二届“上海市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专家库”,以发挥专家在兽医实验室建设、管理考核工作中的咨询和指导作用。现请你单位根据以下要求,组织推荐本单位的专家人选。
一、推荐原则
专家库成员的推荐和遴选按照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原则上由各区县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或检测中心分别推荐1-2名专家。其他单位有推荐要求的另行决定。
二、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二)具有兽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2年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兽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现在实验室主任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三)具有相应的兽医实验室工作经验,至少从事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工作3年以上;
(四)具有一定的兽医实验室管理经验,熟悉与兽医实验室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至少从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工作2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年龄应在30至50周岁之间;
(六)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参加兽医实验室现场考核工作,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三、推荐方式和程序
由专家所在单位推荐人选,单位和被推荐人按要求认真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17日前报至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请提交推荐表的电子文档。我中心将在此基础遴选专家库成员,并报市农委畜牧兽医办公室批准。
联 系 人:邓波,周锦萍
联系电话:32160881 52127622
电子邮箱:scadc_zdzx@163.com
传 真:32160881
附件:上海市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专家推荐表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