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孙雷同志、殷欧同志在上海市蔬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0-12-08 08:54      来源: 金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

    现将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同志、副主任殷欧同志在上海市蔬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孙雷同志在上海市蔬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12月3日)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本市蔬菜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26号、40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菜篮子”市长和区县长负责制,着力抓好郊区蔬菜生产管理。刚才,我们参观了金山工业区露地蔬菜生产基地、奉贤区庄行景鲜蔬菜基地、松江欧阁农庄,听了上海春鸣蔬菜合作社社、上海敬亭蔬菜合作社、上海沧海桑田农业有限公司以及松江区、金山区、崇明县农委的领导发言,深受启发,这些生产典型和经验做法,对做好本市面上的蔬菜生产供应工作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殷欧副主任作了讲话,就进一步抓好本市蔬菜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我们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落实“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的重要性

    “菜篮子”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抓好“菜篮子”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11月8日,韩正市长与市郊蔬菜产区的9位区县长和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负责人签订了《确保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责任书》,我们之所以强调“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

    一是中央有要求。从1988年至今,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已连续提了22年,今年更是三次提及——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提出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要求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并提出5年目标;8月份,国务院发文要求保障蔬菜供应稳定价格,批评一些地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弱化,措施不落实,造成部分大城市蔬菜自给率过低、蔬菜价格大起大落;此次又推出“国16条”稳物价抑通胀,要求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有区县长责任落实来支撑,否则,“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就要落空。

    二是上海客观需要。上海实有人口在增长,蔬菜的需求也随着在增长,特别是上海老百姓对绿叶菜的需求情有独钟。绿叶菜不易长途运输,单靠大流通难以解决。绿叶菜的特点决定了主要依靠地产解决。今年,特别是夏淡期间,地产蔬菜主要是绿叶菜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成为领导与市民关心物价的一个问题,造成这种现象,有多种原因,但主要原因还是供给不足引起的。本市绿叶菜需求一般每天在4000吨左右,记得当时最低时降至1200吨左右。目前,在田蔬菜面积已达50万亩,其中绿叶菜达到18万亩,由于气候适宜,地产蔬菜日均供应量超过了9000吨,其中绿叶菜近5000吨,菜价明显回落,应该说绿叶菜的大量上市起到了调控作用。然而,近年来,随着本市城市化进程加快,近郊以绿叶菜为主的菜田逐步向中远郊转移,致使菜田面积有所减少。因此,要增加地产蔬菜特别是绿叶菜上市量,区县必须要有种植面积保障、有从事蔬菜生产的劳动力来保证。

    三是改善民生的需要。在一定时期内“菜贵伤民”与“菜贱伤农”同时存在。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靠大市场、大流通,特别是像上海大城市。另一方面政府必须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解决生产与流通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从生产来讲,成本推动是重要原因之一,那么就要考虑支持蔬菜生产特别是绿叶菜生产的政策措施,确保蔬菜生产稳定;从流通来说,就要解决产销对接问题,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切实落实好“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

    我们强调“菜篮子”区县长责任制,签订工作责任书,关键在于将蔬菜生产这一艰巨任务落实下去。

    一是农业部门要具体落实区县长的责任制。本市强调“菜篮子”区县长责任制,11月18日,市政府与9个郊区县政府以及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两个企业签定《确保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责任书》,明确要保证全市种植蔬菜面积50万亩,其中绿叶菜种植面积17.5万亩,绿叶菜日均上市数量不低于3000吨。这些任务已经量化分解到了各签约区县和企业。为推进区县长负责制的实施,我们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并已下发各区县、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征求意见。考核办法明确了蔬菜种植面积、绿叶菜种植面积、绿叶菜年上市量、蔬菜质量安全等主要考核内容和奖惩措施,考核结果将纳入市对被考核区县绩效考核体系,绿叶菜的上市量要与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相挂钩。因此,我们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为领导分忧,切实把做好地产蔬菜特别是绿叶菜生产供应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配套措施,把蔬菜特别是绿叶菜生产的任务落到地块,落实到责任人。

    二是保护好菜农的积极性。“菜贱伤农”。如何防止这一现象,各区县要有措施来保护好菜农的生产积极性。目前,本市新增了“冬淡”、“夏淡”绿叶菜价格指数保险,绿叶菜专项生产补贴,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奖励,加大对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实施净菜配送和销售奖励等一系列扶持蔬菜生产特别是绿叶菜生产政策,市级层面要抓紧制定落实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特别对绿叶菜生产的扶持政策要进一步细化,既要聚焦重点,又要适当扩大覆盖面。区县级层面也要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在设施建设、农资综合补贴、价格指数保险等方面加大投入,切实保护好农民种菜积极性。

    三是提高组织化程度。本市已有蔬菜专业合作社344家,蔬菜专业合作社在产销对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断扩大蔬菜直供直销的市场份额,带动当地蔬菜生产基地的销售,对稳定菜农的经济效益产生了积极作用。据统计,近50%的地产蔬菜通过直销直供和配送等产销对接途径进入消费终端。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扶持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目前上海70%的蔬菜生产的劳动力要靠来沪农民,我们必须重视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一要改变观念,把他们作为蔬菜生产的主体,决不能一味地一赶了之,或置之不理;二要善待来沪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民。要关心支持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的问题,切实解决好必要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三要把他们组织起来,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四要补贴资金与政策一定要落实到实际的蔬菜生产者。

    四是调整地产蔬菜最低保有量。2008年本市下达了《关于确保本市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的工作意见》,其中蔬菜生产面积的最低保

    有量为30万亩。按照市政府与区县签订的确保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责任书要求,全市要保证种植蔬菜面积50万亩,其中绿叶菜种植面积17.5万亩,这是一项长期任务。因此,各区县要及时研究,把地产蔬菜保有量列入“十二五”规划中,以此确保本市地产蔬菜面积和上市量的落实,切实增强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

    三、切实抓好产销对接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产销直供对接试点。市政府与9个中心城区区政府签订了《保障蔬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责任书》,明确中心城区范围内每个标准化菜市场按照不低于蔬菜经营摊位数10%的比例,设置蔬菜特别是绿叶菜产销直供专柜,提供给农村合作社经营,郊区各区县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11月26日,我委会同市商务委召开蔬菜专业合作社与标准化菜市场产销对接会议,选定了8家蔬菜专业合作社作为第一批“场社”对接试点单位,分别与闸北区、普陀区、杨浦区和虹口区四个区的试点标准化菜场进行产销对接。目前从先期启动的试点菜场来看,通过直供直销减少了流通环节。12月1日我去看沧海桑田在杨浦区的两个标准化菜市场的绿叶菜销售点,起步早,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的问题有所缓解,农民、市民均有利。下一步,在试点成功基础上,我们要将产销对接扩大至其他中心城区。浦东新区区内对接要继续推开,郊区各新城和区县政府所在地标准化市场的对接也可以搞。同时,还要加大“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的力度,扩大直供直销渠道,促进地产蔬菜的销售流通,以提高地产蔬菜的综合效益和稳定蔬菜市场价格。

    二是做好对接试点菜场摊位的货源供应工作。对接试点菜场摊位既是一个展示郊区蔬菜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水平和质量的窗口,也是实现农民增收的一个平台。因此,一定要以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主,稳定提供货源,保障供应能力,形成一定规模经济。在经营上要有长期打算,要有灵活的经营机制,从卖菜服务人员聘用、交通、住宿等方面,我们要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好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够安心稳定地工作。

    三是鼓励支持产销对接。实施产销对接是近期本市为降低成本、丰富供应、稳定菜价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生产领域,要进一步加大对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各区县对交通运输、蔬菜生产设备等要尽量给予支持,对菜场的摊位费要适当优惠,大家共同努力支持产销对接工作,使市民、农民都得益。

    同时,我们要及时总结产销对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与当地商务部门加强沟通,取得联系,共同解决问题和困难。另外,我们还要采用直供直销、团购、净菜上市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保障本市蔬菜市场供应稳定。

    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抓好本市蔬菜生产管理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从进一步贯彻中央“惠民生”方针政策和保护农民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职责分工,把各项工作措施尽快落到实处,为促进本市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殷欧同志在上海市蔬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12月3日)

    今年以来,由于受不利天气以及生产成本增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蔬菜价格在全国范围出现明显波动。为此,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就稳定物价提出了16项措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俞正声书记和韩正市长对蔬菜产销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并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本市蔬菜供应及价格稳定工作。市农委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按照市政府会议和市领导批示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各区县也结合本区县实际采取了相应的工作措施。

    下面,我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农业部,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谈几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全国蔬菜工作会议精神

    11月24日,全国蔬菜生产现场会在南宁召开。会上通报了全国的蔬菜生产情况,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立足当前,切实抓好冬季蔬菜生产,做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秋冬种蔬菜面积同比增加800万亩次,二是确保秋冬种蔬菜总产量达到3.37亿吨,三是确保蔬菜质量安全,四是确保品种结构、上市档期和不同区域的均衡供应,尤其要确保“两节”和“两会”期间的稳定供应。同时会议要求在抓好当前蔬菜生产的同时,要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蔬菜生产发展,保障市场供应,实现“五个结合”:一是坚持质量与数量相结合,二是恢复扩大城郊面积与建设优势区域相结合,三是贮菜于库与藏菜于田相结合,四是价格监测与生产监测相结合,五是市场引导与市长负责相结合。

    二、切实抓好区县长负责制落实

    蔬菜生产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11月18日韩正市长与市郊蔬菜产区区县长和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负责人签订了《稳定蔬菜生产确保市场供应工作责任书》。农委草拟了相应的考核办法,正在征求各方意见。依据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纳入市对区县和两个企业的工作绩效考核体系,绿叶菜的上市量将与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相挂钩。要求做好造册登记,逐级落实蔬菜种植面积和绿叶菜种植面积,确保绿叶菜种植面积落实到田、落实到种植主体。

    各单位要依据考核办法做好生产统计和信息汇总,按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数据的填报。蔬菜种植面积和绿叶菜种植面积包括常年种植面积和季节性种植面积,其中季节性种植面积按3亩折合1亩,列入考核面积。绿叶菜上市量的统计,规模化生产基地以经营单位为统计单位,种植散户以行政村为统计单位,逐级汇总。所有园艺场、合作社或龙头企业等规模化种植基地和种植散户,都要建立田间档案和采收上市记录,以备检查。考核采取百分制,其中蔬菜种植面积10分,绿叶菜种植面积20分,绿叶菜年上市量50分,蔬菜质量安全20分,综合加分和减分因素计算总分。

    三、着力提高蔬菜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农业部门不仅要知道农民种,更要在帮助农民销上下功夫。在解决销售问题上,合作社比分散种植户更有效果,要重视推进合作社的发展,充分发挥其纽带和桥梁作用。坚持建管并重,对建成的合作社要加以规范,提升水平;对散户要创造条件,把他们组织起来。下一步要加大对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重点在为蔬菜专业合作社进入流通领域创造条件,特别在建设预冷冷库、购置周转箱、运输车辆、喷滴灌、净菜清洗设备等固定资产予以扶持。

    四、开展多渠道的产销对接

    11月26日,市农委与商务委联合举办了中心城区标准化菜场与郊区蔬菜专业合作社试点单位场社对接的签约仪式,反响较好。目前已有多家合作社已经开始运作,像嘉定等区县也已经开始在自己区内的对接形式。各区县要整合现有资源,鼓励开展多种渠道的产销对接。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引导和组织地产蔬菜与市场对接,以农超对接、开设直销店、设立销售专柜和大型社区流动直销点等形式直接进入消费终端,减少流通环节。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好蔬菜销售运输车辆的通行和临时停车等问题,为农民进城“卖菜”提供便利。

    五、加强对外来农民的服务和管理

    上海蔬菜生产劳动力紧缺,外来菜农为上海的蔬菜生产供应做出了很大贡献,我们要正视这个问题。一是积极引导外来菜农有序流动转移。不能对外来菜农简单的采取“一赶了之”的方法,要加强组织引导和服务,维护外来种植散户流动的有序性。二是加强服务管理。引导外来菜农进住宅居住,防止在菜田违章搭建;同时,加强蔬菜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服务和管理,提升散户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引导组建合作组织。要总结并推广敬亭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模式,把外来蔬菜种植散户组织起来,并为他们稳定生产、进城销售搞好服务和管理。四是强化政策扶持。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要对外来菜农和本地菜农一视同仁。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最近,市里从稳定蔬菜种植面积,特别是绿叶菜生产和转变蔬菜生产发展两个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希望各区县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应配套政策。

    第一,在蔬菜生产特别是绿叶菜生产的扶持政策方面,一是完善农资综合补贴。扩大补贴范围,增加补贴金额,对原10亩以上规模化蔬菜生产的农资综合补贴,改为对50万亩蔬菜种植面积全覆盖,补贴标准从每亩60元提高到每亩76元。二是新增绿叶菜专项生产补贴。对常年种植绿叶菜给予夏淡期间专项生产补贴,市级财政每亩补贴80元。三是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在“夏淡”和“冬淡”期间对青菜等绿叶菜品种开展市场价格综合指数保险。防止菜贱伤农,保护菜农的基本利益,提高农民的种菜积极性。

    第二,在积极引导蔬菜生产转变发展方式方面,一是推进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通过蔬菜标准园创建奖励,引导市、区县两级在“十二五”期间各创建150家蔬菜标准园,覆盖蔬菜种植面积10万亩。市级财政对蔬菜标准园创建实行“以奖代补”,对达到创建标准的蔬菜园每个奖励50万元。区县级蔬菜标准园由区县财政给予奖补。二是完善设施条件,提升蔬菜物流水平。对蔬菜采后整理、清洗、分级、包装流水线设施建设和蔬菜贮藏、保鲜的冷库设施建设给予扶持。加强对“菜篮子”工程车的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完善绿色通道政策,对“菜篮子”工程车和满载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长江隧桥)通行费。组织安排好合作社进城销售蔬菜车辆通行证的发放。三是对净菜配送销售给予奖补。对年配送、销售净菜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励。

    七、加强蔬菜管理队伍建设

    由于各种原因,区县蔬菜行政管理部门规格下降,部分区县机构改革中,管理人员压缩,出现缺岗缺人的现象,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各区县要结合“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的落实,配齐、配强力量,切实做好蔬菜生产行政管理、技术推广、信息统计监测、产销对接、市场营销、质量监管和可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通过外树形象、内练素质,形成一支管理素质强,工作效率高,与蔬菜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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