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依法行政通知
农口各局院、农委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上海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和《上海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本市农口系统的依法行政,促进本市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五大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依法行政体现着党的执政地位,体现着国家政权的性质,密切联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个人利益,事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兴衰成败。因此,农口系统各行政机关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的高度,全面深刻地领会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要按照《上海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和《上海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管理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进一步推进政府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加强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行政机关建设。
二、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依法行政必须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农口系统各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学习宪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本市地方性的法规、规章,特别要联系农村改革发展的实际,认真学习涉及农业、农民、农村工作的法律和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要按照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坚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农口系统各行政机关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制定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计划,使学习制度化、经常化。要通过讲座、培训等方式,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务员法制意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在本市郊区农村广泛深入地开展“ 三五”普法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学法、懂法、守法,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要把掌握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三、加强依法立法工作
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眼于本市郊区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要求,深入实际,加强农口系统立法工作的调查研究。要按照本市立法规划的安排,列出农口系统的立法计划,及时上报立法项目,争取列入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要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突出重点,努力提高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质量。
要根据国家已经颁布的涉及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禽家畜防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抓紧做好依法立法的准备工作,努力使本市有关农业、农村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不断完善。
四、加大执法工作的力度。
推进依法行政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认真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执法工作的力度。本市农口系统承担种子管理、农药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检疫、基本农田保护、林政管理、兽医卫生、兽药安全、农机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执法任务。要完善执法体系,理顺执法关系,健全执法队伍,明确执法职责。
本市农口下属的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站、上海市兽医药政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上海市种子管理总站、上海市农药检定所、上海市野生动物管理站等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要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依法执法水平。
五、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依法行政是一项关系全局和长远性的工作。农口系统各行政机关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推进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依法行政的实施和组织落实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要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使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本市农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任务相适应。
要进一步做好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工作。农口系统各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要结合实际,协调各方,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依法行政;要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各项具体行政工作结合起来,保证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