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成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产生日期:2010-11-11 01:45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为整合执法资源,变多头分散执法为综合执法,切实保证农业执法部门合法、公正、高效执法,10月28日,金山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成立大会在区农业学校举行。这是继奉贤、嘉定、闵行、松江之后,本市成立的第五家区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委农办、市农委副主任陈洪凡,金山区副区长许复兴,金山区农委、区编办、区财政局有关领导出席了成立大会。

    金山区农业综合大队采取“撤二建一”的方法,即撤销原区渔政管理检查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独立建制,组建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区农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案件审理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编制55人。大队加挂区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区渔政管理检查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不再挂区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牌子,区农机管理所不再挂区农机安全监理所牌子。从而将原来分散在农业种植、农机监理、渔政、动物卫生监督等机构的执法职能进行有效整合,统一由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行使。

    许复兴同志在成立大会上提出要求:一是在新机构成立之初,工作要做到不乱不散,有序衔接。二是执法人员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做到依法执法,为农服务。三是希望市农委相关处室加强工作的指导,区里相关部门在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陈洪凡同志对金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加强宣传,树立良好形象。金山区农委要抓住当前的有利形势,做好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这个新生事物的宣传工作,提高相关部门和农民群众的知晓度,支持配合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相关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认真学习今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编制好行政执法操作指南,加强和完善执法告知制度,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听证制度,推进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制度、加强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管理等各项制度建设。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对执法人员开展包括专业法和《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中规定的22条行为准则的学习和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具备应有的文明素养、依法行政理念、法制知识和执法能力。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