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农业农村环保专项工作启动

产生日期:2009-03-19 06:02      来源:

    市政府召开上海市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暨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大会后,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韩正市长讲话要求,3月6日,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等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专项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对工作启动作了研究部署,细化了工作目标,明确了任务分工。市委农办、市农委副主任陈洪凡对启动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农业农村环保专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落实三项原则。一是要注重点面结合,强化试点性的整治工作,在面上难以实现全面减控的项目,宜采取“点面结合,重在点上”的治理方法,以点带面,积累经验。二是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整治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的重点和源头。三是要农业、农村兼顾,关注重点区域。

    二、聚焦两大重点。一是以嘉定华亭城市超市蔬菜生产基地、奉贤庄行现代农业园区、松江浦南现代农业园区、金山廊下现代农业园区、青浦练塘茭白生产基地、崇明长江农场6个千亩核心基地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各项政策、项目的聚焦,在点上积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经验和方法,为面上治理打好基础。二是以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为重点,紧密结合《上海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切实推进青浦区朱家角、金泽、练塘三镇各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

    三、强化四项措施。一是明确区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在本区域内分解落地各项目标任务,并签订责任书。二是市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在组织机构、项目报批、土地利用、行业指导等方面共建平台,形成完善的配套扶持政策。三是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专项组工作例会制度,确定工作责任人,定期通报各项任务推进情况,沟通协调相关问题。四是要加强体制机制的创新,在配套扶持政策的制定上、在指导区县实施的过程中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日前,市农委领导召集市农委各产业办和相关处室对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作了专题研究,进行具体细化,并落实相关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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