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办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
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产生日期:2009-01-23 08:15      来源:

    1月22日,市委农办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和总结了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高度评价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重要意义和历史功绩,系统阐述了改革开放“十个结合”的宝贵经验,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战略性、指导性。

    会议强调,全市农口系统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改革开放的重要意义和伟大成就,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尤其是在面临全球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对今年“三农”工作的困难要有充分估计,敢于突破、敢于改革、敢于创新,早准备、细准备、多准备应对措施。

    会议研究了本市当前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一是做好市委拟于下月召开全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做好会议材料的起草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市委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二是抓好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本市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下发后,要会同相关委办局抓好贯彻落实。三是继续深化农村改革。不断推进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强的农村基本经营、农村土地管理、农业支持保护、现代农村金融、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农村民主管理等制度建设。同时,结合上海实际,将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列入本市农村改革发展制度创新之一。形成“6+1”制度体系。四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确保地产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业效益提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五是保持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推进非农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继续实施低收入农民的就业援助。

    市农委副主任殷欧、市农委副巡视员王东荣、市农委农机办主任项冠凡、市农委社会发展处处长莫云华、市农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方志权先后在会上发言。作为本市农村改革开放的亲历者、见证者、参与者,发言的同志紧密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工作实践,畅谈了30年改革开放给农业、农民和农村带来的巨大变化,畅谈了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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