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召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推进会议
产生日期:2008-12-09 01:09 来源:
近日,市农委召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推进会议,交流贯彻落实国发[2006]30号和沪府发[2006]54号文件精神情况,进一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市委农办、市农委副主任严胜雄到会并讲话。
会上,南汇区、崇明县就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情况、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主要做法是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作为区县农技推广机构的派出机构。在管理体制上,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模式,即: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人事管理、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技术业务指导管理和必要的技术装备支持等,由区县农业部门负责;其党员活动管理、工作业务安排、办公场所提供、考核等由乡镇政府负责。这样既有利于公益性职能的发挥,又有利于经费供给保证和装备保障,还有利于提高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其他区县在会上也作了交流发言。
市农委干部人事处处长杨春花代表市农委对前期开展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就细化公益性职能、科学选择机构设置方式、强化落实管理职责、努力落实经费保障及改善推广手段等5个方面和与会同志进行了深入探讨。
市委农办、市农委副主任严胜雄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区县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中取得的成效。她指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加强农技推广普及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项改革不仅关系到农业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还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必须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严胜雄副主任就加快推进本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区县要切实贯彻国务院、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突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在经费上予以保障。二是各区县在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中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市乡镇机构改革,科学选择机构设置方式,同步推进,同步完成。三是各区县要加强上下沟通,主动协调各方,形成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的合力。遇到问题要及时反映,主动化解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市农委种植业办、科技处、干部人事处负责同志,郊区10个区县农委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