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产生日期:2008-07-08 02:44      来源:

    按照5月21日本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审改办《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审改办[2008]4号文)要求,5月底以来,市农委组织有关处室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认真开展了市农委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清理工作。经梳理,并经市审改办初步核定,市农委系统行政审批事项81项;经清理,取消3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共计78项。本次清理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市农委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工作,及时成立了以孙雷主任为组长、陈洪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5月29日、6月19日,陈洪凡同志两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清理工作;6月2日,市农委第15次主任办公会议听取了政策法规处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清理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要求;7月1日,市农委第17次主任办公会议对清理意见进行了审议。各相关处室、单位按照委领导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增强透明度的工作目标,集中时间、充实人员,切实把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予以落实。

    二是全面梳理,摸清底数。本次清理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节点紧、工作量大且要求高。鉴于本次清理工作没有对具体范围做出明确界定,市农委在加强与市审改办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处室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拉网式的梳理,各有关处室、单位共填报行政审批事项142项,经初步审核,排除了其中涉及监督检查、审批过程管理等明显不属于行政审批的31项事项,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于6月6日,将初步梳理出的111项行政审批事项及填报的《本市行政审批事项基本情况梳理登记表》上报给审改办。6月10日—6月17日,在做好有关清理表格填报准备的同时,市农委主动与市审改办沟通、研究,经市审改办审核同意,初步核定市农委系统行政审批事项81项。

    三是逐项清理,规范填报。6月中旬以来,对市审改办初步核定的市农委系统81项行政审批事项,市农委组织各相关处室、单位逐项完善了梳理登记表中的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填报内容;对每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提出了保留、取消等清理意见,以及保留、取消的理由和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建议,逐项规范填制了《本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意见表》;对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年检等有关要素分别提出了清理意见,逐项填报了《本市行政审批有关要素清理情况意见表》;对本市对应国务院第三批、第四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对应情况,分别填报了《本市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应情况意见表》。280多份各类清理表格,已于6月27日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市审改办,一式三份书面表格材料也已经市农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后报出。

    下一步,市农委将积极配合市审改办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进一步处理、论证和审定工作,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更好地规范程序,强化服务,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切实推动职能转变、管理创新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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