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召开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产生日期:2015-03-16 08:1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3月6日,本市召开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2014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名单,部署美丽乡村项目整合工作。市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时光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建融主持会议。
2014年,各区县共申报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6个。围绕“美在生态、富在产业、根在文化”的建设主线,拟评定16个村为2014年度市级示范村。2015年1月,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六部门联合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整合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项目整合工作的六点要求,推动农村人居环境面貌的整体改善。
会议指出,经过多年努力,本市已形成了一批生态环境优美、产业特色显著、文化积淀深厚的美丽乡村,要进一步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把握示范村评定标准,形成多种类型的美丽乡村,加大群众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参与度,不断培育美丽乡村内在发展机制。二是要加大对示范村的扶持力度,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了解示范村建设的现状情况和进一步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给予扶持和政策聚焦,切实提高基层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三是要精心策划示范村的推荐宣传、展示工作,打造美丽乡村旅游线路,吸引市民观光、体验,推进城乡互动与交流。
会议强调,去年以来市委开展了城乡一体化课题研究,并形成了《关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农业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已成为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三大抓手,各级政府要认清目标,进一步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明晰美丽乡村建设以规划为先导、农林水联动、整区域推进的总体思路。二是各区县政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一体化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努力实现至2020年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和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的目标。三是市级各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以区县需求为导向,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扶持发展。四是要结合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风貌区建设,形成村、镇美丽乡村建设区域联动效应,要切实关注边界地区发展,改善偏远农村地区的人居环境面貌。
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农委通报了示范村评定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整合工作推进情况。市财政局、市水务局、浦东新区政府、青浦区政府、崇明县政府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