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扎实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
产生日期:2014-10-21 08:31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6号)要求,近期,上海市农委召开本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推进会,交流和部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相关工作。
在总结浦东新区和崇明县全国第一批示范县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各郊区县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紧紧围绕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的要求,加强基础工作,强化制度建设,初步培养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一是实现三个结合。在工作机制上,做到条块结合;在培育方式上,做到需求结合;在项目实施上,做到部市结合。二是抓好两个试点。重点推进列入全国100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的——浦东新区和崇明县的试点工作,督促示范县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指导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认定了本市首批259名新型职业农民。三是突出三个重点。围绕教育模式创新、认定管理办法制定和扶持政策配套三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2014年全市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为1775人。
会议强调,要充分把握新形势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农业部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服务产业、稳步推进,正确把握培训与培育的关系,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要结合本市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以提高广大农民文化素质和农业生产技能为目标,以资格认定为主要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积极探索“三位一体、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