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浜镇积极推进村属事务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

产生日期:2009-11-12 02:22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起,上海松江区新浜镇党委、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村属事务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整合管理服务岗位设置,精简人员配备,推行绩效考核,为激发农村基层工作活力、提升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作了有益的尝试。

    新浜镇的主要做法:一是深入调研现状。调研发现,随着近年来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不断向村级延伸,管理成本过高,村级负担较重,长此以往将难以为继。经过认真分析论证,新浜镇明确了改革完善的工作方向。二是出台指导文件。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新浜镇党委、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我镇村属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各村改革完善村属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的依据。《实施意见》规范了村属事务管理服务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及基本职能,明确了9个具体岗位设置,并具体界定了每个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基本职责。《实施意见》完善了管理服务工作的运行机制,明确人员实行聘用制,经考核后一年一聘,规范了报酬支出,实行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相结合。三是坚持村民自治。各村通过召开班子会、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研究讨论,制定了具体落实方案,明确了相应岗位的设置、人员配备、基本职能、薪酬待遇和考核办法,对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细化明确。对村属事务管理服务进行定岗定员、择优上岗,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目前,新浜镇村属事务管理服务体制和运转机制改革创新的实际效果开始显现:一是组织架构得到优化。各村在管理服务上,普遍实行3个以上村民小组(原生产队)联组管理,联组长由综合管理服务队队长兼任。二是管理服务岗位和人员有效精简。村属事务管理服务岗位通过整合创新,根据工作实际和村民需求进行综合设置,由原来的17个减少至9个,全镇11个村的村属事务管理服务人员由原来的462人减至184人,减幅达到60.2%。三是工作效率和水平大幅提升。各村通过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明确了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相关标准和具体要求。人员一年一聘和考核机制的实施,以及将群众满意度列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使得管理服务人员工作责任心加强,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得到提高。四是薪酬管理规范。人员报酬逐岗设定,因工作量增多,待遇有所提高,基本报酬由各村根据镇统一标准按月发放,绩效报酬由各村年终核定发放。而随着人员的大幅精简,村管理费用支出总量减小,村行政成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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