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开展区内结对 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
产生日期:2013-04-10 07:1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从2012年起,闵行区引导镇、村、大企业、大集团、园区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开展新一轮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活动。目标至2015年,通过以资金为主要形式的“点对点”帮扶,使受帮扶的经济薄弱村基本实现收支平衡。同时,探索建立“点—面—点”的全区性帮扶机制和平台,鼓励更多区内单位参与,拓展帮扶内容和形式,实现帮扶活动长效化。具体做法是:
一、结对主体
1、实施主体(甲方)。选择本区经济实力较强、积极性较高的镇、村,以及经济实力较强、积极性较高、产业与区域发展关联度较大的企业、园区。同一镇(街道)域或位置相近、项目相关的,予以优先配对。视情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结对。
2、帮扶对象(乙方)。闵行区年村级可支配收入低于区核定的基本支出标准的经济薄弱村,由所属乡镇制订3年扶持工作方案,申报区有关部门予以审定。2012年该区审定经济薄弱村21个(浦江镇占80%)。
二、帮扶形式
甲乙双方签订《结对帮扶合作协议》,明确具体帮扶计划和方案。从2012年起三年内,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帮扶资金100—200万元。帮扶资金直接划入相关街镇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经村提出用款申请、街镇审查认可后,再拨付给村。同时,鼓励帮扶单位通过人才培训、合作开发、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帮助、带动结对村发展。
三、保障措施
1、提高甲方的帮扶积极性。相关街镇及时向甲方通报资金使用明细,确保帮扶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捐赠资金可按有关规定在税前列支,捐资在相关项目中达到一定比例时允许企业或企业家个人冠名。
2、确保帮扶资金使用绩效。相关街镇负责督促帮扶资金及时到位,认真审核把关相关村的用款申请,帮助联系落实具体发展项目,加强对村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考核,与村干部的个人收入直接挂钩。
3、推动结对帮扶长效化。区相关部门积极帮助协调争取市、区政策支持,联系引进发展项目;定期调研收集帮扶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对帮扶到位率高、成效明显的单位,及时进行表彰奖励;探索建立专项基金,面向全社会企业加强宣传动员,募集捐助,遴选项目,扶持经济薄弱村的发展。
该区新一轮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活动开展以来,虹桥镇及七宝镇九星村各结对3个村,协议三年各提供帮扶资金1350万元。徐汇区国资企业上海城开集团,区域内民营企业盛帆房产公司、闵行房地产开发公司、闵行房地集团、广厦集团结对后三年计划提供帮扶资金(项目)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