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产生日期:2012-06-29 06:5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近日,嘉定区制定出台了《关于继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收入的意见》,积极发挥财政扶持作用,继续加大农地流转补贴力度,进一步夯实促农增收的工作基础。

    一、提高补贴标准。一是粮田流转费补贴。2012年每亩粮田流转费补贴由2011年的400元增加到500元,并要求粮田经营者支付给承包农户的流转费每亩不低于700元。二是菜田流转费补贴。2012年每亩常年菜田流转费补贴由2011年的100元增到200元,并要求常年菜田经营者支付给承包农户的流转费每亩不低于1000元。三是退休农民养老补贴。凡自愿流出承包地的退休农民,2012年起,养老补贴每月由2011年的42.5元增加到90元,养老收入由2011年的每人每月600元增加到730元。

    二、扩大补贴范围。为鼓励和引导本地就业年龄段农民专业从事务农,进一步扩大务农就业补贴范围,补贴对象由原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农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专业从事种粮、种菜、养殖工作的农民,扩大到在本区农业生产企业(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企业)专业从事务农的农民。补贴金额为每人每月500元。

    三、明确资金来源。一是粮田流转、菜田流转和农民养老的补贴资金,分别由区、镇两级财政负担,镇级财政承担部分根据镇级经济发展状况实行差别政策,具体承担比例在20%~60%之间。二是本地就业年龄段农民专业从事务农就业补贴资金,也实行区域差别政策,北部地区由区、镇两级财政比例负担,其他地区均由镇级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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