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特色明显

产生日期:2012-06-06 01:2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近年来,奉贤区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各项工作,有效维护了农民土地承包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稳定和完善工作,全区6.94万农户中,已变更调整确权农户4.83万户,增加承包面积6.65万亩;新增加承包确权农户1.13万户,新增承包面积3.31万亩;2011年该区被农业部确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单位, 共有7个镇7个村127个村民小组开展了登记试点工作,登记确权农户2803户,承包确权面积8349.38亩。奉贤区主要做法是:

    一、狠抓基础关,全面开展稳定和完善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构。区层面,建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农委、区政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稳定和完善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共同负责工作推进;镇层面,相应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小组,并组建了联络员队伍。二是科学制订方案。根据市农委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区农委出台了工作实施方案及操作细则;各镇、村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予以公示,报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三是认真摸底调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通过一户一登记,对 1999年二轮土地延包情况和目前土地、人员等实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摸底数据进行反复细致核对,确保稳定和完善工作不留隐患。四是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四公开”制度,即:“摸底情况表公开、实施工作方案公开、完善调整情况表公开、土地承包合同登记表公开”,依法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五是落实田块编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统一方式绘制田块位置,对农户承包土地在田块位置图上标明。

    二、严把规范关,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紧紧围绕“稳定、规范、维权、发展”四个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乡镇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做好土地流转价格指导服务,并大力宣传土地承包和流转的法律政策。为解决土地流转行为不合法、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向全区农户发放了12万份《关于致全区土地承包农户的公开信》,引导广大农户通过委托进入乡镇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流转承包地,使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真正做到开放化、合理化、规模化。

    三、做好登记关,稳步推进经营权登记试点。一是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科学制定了登记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7个试点镇、村根据实际,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经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后予以公示,报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二是在登记操作过程中,积极探索符合村情、降低成本、尊重民意、易于操作的登记办法,并严格履行宣传动员、公示方案、调查核实、地块绘图、张榜公示、登记备案、信息入网等13项工作程序,确保登记工作质量。三是对农户承包地块进行统一编码,结合规土部门的地籍图,绘制出农户的承包土地面积空间位置图,并进行反复审核、公示,并将最终确认的以组为单位的农户承包地块位置图附在农户的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加盖区土地承包管理权证专用章及骑缝章,有效落实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严把归档关,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管理档案。区农委联合区档案局联合下发了政策文件,严格规范档案整理程序,全区制作统一档案封面,落实专人负责,纸质资料归档,镇、村两级建立档案管理柜,区级建立档案管理室,实现区、镇、村“一室两柜”的三级管理,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序;特别对登记试点单位的申请书、登记表、登记簿以及地块位置图纸等原始信息资料建立了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二套三级管理档案。

    五、抓住维权关,依法开展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一是坚持信访接待制度。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认真调查,协调处置,跟踪督办,确保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11年全年仲裁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109批次,人数160人次。二是坚持部门协作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联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定期召开联评工作会议,适时组织三方进行纠纷案情研讨。2011年组织三方到基层指导处理纠纷3次,协助法院成功调解诉讼案件2件。三是坚持仲裁程序。对于依法受理的仲裁申请,严格遵守仲裁程序,确保仲裁的公信力,尤其是在仲裁案件审理过程中,特别注重证据和依法办事,每个案件均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走访,掌握事实,依法裁决。2011年全年共受理仲裁申请19件,均已结案;截至2012年4月底,共受理仲裁申请6件,4件已结案,2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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