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郊区县推进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特色明显
产生日期:2011-10-26 02:54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扎实推进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效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在本市开展的稳定和完善工作中,市郊区县因地制宜,制定了有效政策措施,创新了工作思路,改进了工作方法,积累了典型经验,工作富有特色,确保稳定和完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截至2011年9月底,全市应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68.38万户,其中:已签订承包合同68.13万份,合同签订率99.63%;已发放权证67.94万份,权证发放率99.36%。
一、浦东新区:坚持依法依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效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由于原浦东新区与原南汇区实行两区合并,使得稳定和完善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紧。为此,浦东新区通过试点完成北片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典型经验,并针对南片实际制定了25条政策口径,便于指导各镇工作推进。同时,对一些历史遗留的突出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对法律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执行;没有明文阐述的,由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法律政策框架内民主协商解决。
二、奉贤区:注重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在依法推进稳定完善工作中,严格履行民主程序,执行“四次公开”制度,即调查摸底信息公开、稳定完善方案公开、完善意向信息公开、土地承包合同信息公开,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表达权。同时,奉贤区还积极探索创新调解仲裁工作机制,区县农委、区法院和区司法局联合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三方联动调处机制,成立三方联动调处办公室,并在区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设立土地承包纠纷专项受理窗口,实行“一门式”服务,切实保障纠纷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广大农民的土地权益。
三、青浦区: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做到承包档案科学规范、资料健全完整。青浦区在开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中,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有关要求,区农委和区档案局联合下发文件,制定有效措施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档案管理专题培训,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村、镇和区逐级归档,并落实专人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档案内容真实有效、信息完整、实体安全,使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管理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
四、金山区:稳定和完善工作基础扎实,率先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工作。按照市政府2009年34号文件精神,金山区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较早地完成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到户,并开展了权证换发工作。由于工作基础比较扎实,金山区被确定为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单位之一,率先开展试点,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为基础,按统一方式编制田块位置及号码,绘制承包地块位置图,建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做到了农户承包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簿四相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在全市面稳步扩大试点积累了经验。截至9月底,金山区2个镇4个试点村88个村民小组的3297户农户均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涉及农户承包确权面积12196.3亩。
五、宝山区:稳定和完善工作组织推进有力,并注重与推进本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机结合。在推进稳定和完善工作中,区政府先后下发了4个扶持农业规模经营的政策文件,对委托村组统一流转承包地的农户给予每亩每年500~800元的补贴,提高了土地集约化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10年底,全区已建立集体合作农场50个,规模经营面积3.5万亩,吸纳本地农民就业2215人,粮食生产全部实现集体规模经营。
另外,崇明、闵行、嘉定、松江等区县稳定和完善工作思路比较清晰,组织推进有力,方案制定科学,指导工作到位,基本完成了稳定和完善工作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