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全面启动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
产生日期:2011-10-17 05:4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水平,市农委、市财政局于10月10日联合召开了本市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动员会。市委农办、市农委副主任邵林初、市财政局副局长赵伟星出席会议并作了动员讲话。
从今年起,本市全面部署开展对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求行政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培训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进行,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4小时的强农惠农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监督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实行三年轮训一次。农村财会人员实行免费培训。
据悉,目前全市一万余名农村财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专业技能相对欠缺,知识结构明显老化,对近年来的法律法规和支农政策不甚了解。为此,市财政局、市农委日前已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本市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沪财农[2011]34号),就培训工作的对象、任务、内容和方式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以贯彻落实和宣传财政强农惠农政策、解决支农资金使用和财务会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重点,以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为任务,通过建立健全农村财会人员培训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农村财会人员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形成一支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农村基层财会队伍。同时,通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有序实施,推动农村财会管理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发挥农村财会人员职能作用。
会议要求各区县高度重视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将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要建立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协调领导机构,统筹安排,周密组织,整体推进,切实抓好各区县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二是要求按照各自职能,落实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研究、协调、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管理好部门和人员,促进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和科学规范的考评程序,全面系统地衡量各区县的培训工作绩效。考核评价采取自评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市对区县考评,区县进行自评。四是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将培训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分别纳入各级财政、农委部门预算。各培训单位应加强培训经费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使这些资金真正发挥好作用。
各涉农区县财政局、农委、农经站、农广校的领导和农村财会师资培训班学员10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