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委、区政府发文要求加强2011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增加农民收入考核工作
产生日期:2011-04-20 01:55 来源: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为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近日,嘉定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2011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增加农民收入考核工作的意见》(嘉委发〔2011〕7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切实做好两项基础性工作。2011年6月底前完成农龄调查和村(组)集体资产清理两项基础性工作,为接下来推进撤制村(组)和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打好扎实的基础。二是深入推进撤制村(组)工作。要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推进撤制村(组)工作,严格撤制程序,确保2011年全区完成撤制村11个,撤制组200个。三是积极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嘉定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嘉府办发〔2010〕50号)文件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制度详细的改革方案,2011年选择7个村实行先行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行面上推广。四是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提高农民各项保障水平、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土地流转收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等各种措施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2011年计划提高农民收入10个百分点以上。
区相关委办局在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行验收考评,奖励措施纳入机关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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