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召开农民增收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产生日期:2011-03-22 03:2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3月17日,本市召开上海市农民增收工作会议。市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党政分管领导及政府相关部门共120人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三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志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播放了市委农办、市农委制作的《上海农民增收实例》专题片,书面通报了2010年农民增收工作情况,闵行区、浦东新区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做了交流发言。2010年,本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3746元,继续位居各省市首位;比上年增长11.5%,继2009年之后再次超过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缩小到2.316∶1。
会议指出,2011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农民增收工作,要着力推进农业规模化发展,努力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着力推进非农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着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着力提高农村医疗和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建立健全推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工作机制。
会议要求,重点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农业内部增收。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组织化建设,积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生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积极推进农业旅游和“农家乐”,进一步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二是抓好非农就业。加快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非农就业能力和水平,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企业,积极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进一步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三是抓好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经济发展。多渠道推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确保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整理收益主要用于农民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四是加大转移性增收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关注民生,加大转移类支出力度,全面实施“新农保”,加快完善“新农合”,进一步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
会议强调,农民增收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是检验“三农”工作的重要标志,也是缩小城乡差距的物质基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把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作要求落实到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干部配备、重要议事日程安排和具体项目推进上。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形成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工作体系。要加强工作调研,注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前瞻性思考相结合,注重政策实施的可能性与可行性相结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要加强督查考核,将农民增收工作作为相关区县和乡镇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