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产生日期:2010-02-21 05:3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月上旬,上海市农经站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交流会。各区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交流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会议对清产核资软件进行操作培训,对下一步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各区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市农委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目前,郊区9区县所有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镇级集体经济组织已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并积极推进,出现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一是领导重视。区县、镇村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清产核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奉贤区以区政府的名义下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意见,崇明县农委也专门下发文件,加快工作推进。二是组建班子。各镇村成立工作指导小组和工作实施小组,落实职责,明确分工,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三是制定方案。根据自身实际,制定镇村清产核资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四是强化培训。分别召开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明确清产核资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等。五是加强指导。加强清产核资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和服务,努力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推进。闵行区浦江镇为提高清产核资质量,聘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清产核资工作。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质量,严格时间节点,努力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推进。要按照市农委统一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家底”,为实施村级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做准备。二是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程序规范。严格坚持民主决策程序,实施公开、阳光、透明操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清产核资的结果要实行严格财务公开,征询群众意见。三是确保清产核资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彻底清查集体资产,做到不重不漏;坚持全面完整,不仅要核实账内资产,也要核实账外资产;坚持真实准确,按照“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确认集体资产,如实反映集体资产状况,做到清查彻底,质量保证,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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