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区动员部署全面推进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
产生日期:2010-01-19 03:16 来源: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2009〕3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近日,上海奉贤区政府召开推进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动员部署会,区农委、政研室、法制办、规土局、司法局、监察局、信访办等部门分管领导,各镇(开发区)分管领导和财经管理科、社区稳定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村书记代表等参加了会议。庄行、金汇两镇就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试点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区农委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副区长俞凯丰出席会议并讲话。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性。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党在农村政策的核心内容,也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快推进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有利于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二、明确目标任务,积极推进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工作。根据市政府〔2009〕34号和区政府〔2009〕172号文件精神,在去年各镇开展调查摸底和总结部分镇村先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6月底前,完成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下半年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好后续的扫尾、检查、总结工作。在具体推进中,要正确把握几个关系:一是确权确地与确权确利的关系。已将全部农业用地人均确权确地的,继续保持长期稳定;没有确权确地到户或部分土地确权确地到户的,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通过确权确地或确权确利相结合办法,确保权证发放到户。二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与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关系。坚定不移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正确保障农民行使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利,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三是处理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土地流转要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各镇要加快建立健全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对农户的引导,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做到“引导而不干预,服务而不包办,放活而不放任”。
三、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开发区)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领导配合抓的领导分工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农经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规范操作流程,依法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权证管理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等工作。二是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坚持在稳定基础上完善原则,按照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权证到户的要求做好规范工作;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原则,尊重历史,结合实际,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严格要求,稳步推进。各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在学习借鉴试点经验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开展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工作。同时,把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纳入对各镇(开发区)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