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华二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初见成效
产生日期:2008-08-12 08:29 来源:
闵行区梅陇镇华二村近年来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途径,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整个撤村资产处置过程中无一群众上访,无一封反映问题的人民来信,无一个举报电话,既有效地实现了群众积极参与,又保持了社会稳定和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华二村地处城郊结合部,地理位置优越。到2001年底村全部耕地已被征用开发,14个生产队建制已全部撤销,农业户已全部转为非农业户。该村从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完成了撤销村民委员会,处置集体资产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制工作。该村的基本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在镇撤制工作小组领导下,村成立了撤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主要工作:一是给每户原村民送发了一份“关于华二村撤村改制工作告华二村原全体村民书”;二是以原生产队为单位,召开14次代表会议;三是召开全体共产党员和老干部会议。
二、实行“三公”原则,认真清理、评估处置集体资产。村在整个撤村改制过程中都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记名(不提候选人)推选撤村代表。为保证代表质量,把历届担任华二村党支部书记、大队长、村委会主任的同志作为组织推荐代表。在撤村代表中再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两名同志参加工作小组,这两名同志参与讨论、处置集体资产的整个工作过程。在整个撤村改制工作过程中,把市、区有关撤村改制文件给每位代表分发一份,让代表在掌握政策的基础上实行有效监督。由代表无记名投票选择了资产评估公司实施资产评估。经过代表会议确认的集体资产,由工作小组制订资产处置方案,资产处置方案经撤村代表会议通过后再实施处置。
三、因地制宜,选择适当的改制形式。至2005年正式撤村,村资产总值达到了3亿元,净资产达到2.4亿元。评估结果经过撤村代表会议确认后即实施处置。处置方法是经过产权界定,扣除镇级集体资产和外村集体资产后,按合作社社员累计总农龄(约7万年)全部量化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然后按现金分配和股权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分配,现金分配分三年兑现。
华二村撤村改制后,在参与股权分配的股东中,以委托方式选举股东代表,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成立了华良实业公司。通过三年多的运作,公司的经营收入从改制时的每年3300多万的收入,到今年预计达到4800多万元的合同年收入。今年3月,改制后的公司进行第一次红利分配。按入股时资本以15%的比例实现了第一次红利分配(税后分红),使入股的股民分享到了改制后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