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产生日期:2010-12-01 02:31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地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上海金山区以设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为重点,以开展镇级农产品检测室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规范工作流程,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严格自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为了理顺工作机制,方便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联系和合作,金山区以原来的区农产品检测中心为班底,设立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金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对全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以保障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这是全市第一家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其设立使金山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了专门的机构,有利于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镇级农产品检测室标准化建设。金山区创新工作思路,计划用三年的时间(2010-2012),对已有的10个镇级农产品检测室进行标准化建设,并专门发文,从建筑要求、设施设备、政务公开、检测人员和档案记录五个方面对该项工作提出量化指标,做到各检测室统一标志、统一风格、统一公示内容、统一设施设备、统一记录格式。在金山区农委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该区目前已建成吕巷和枫泾2个标准化镇级农产品检测室示范点。

    三、规范工作流程。金山区农委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区、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规范化,主要是规定区、镇两级农产品检测机构的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并加强村级农产品安全监管员队伍建设。此外,金山区农委印发了《金山区农产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了一次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了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能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发挥作用。

    在设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开展镇级农产品检测室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金山区还鼓励和督促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自检室,对生产的农产品进行严格检测。目前已有12家企业建立了农产品自检室,初步形成了“1+10+12”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期间,金山区将完成全部10个镇级农产品检测室的标准化建设,并再建18个企业自检室,最终形成“1+10+30”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为实现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提供有力的保障。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