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委开展农产品检测中有毒有害废弃物安全处置检查
产生日期:2010-08-23 01:44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农委《关于做好农产品检测中有毒有害废弃物安全处置的通知》(沪农委[2010]225号)的要求,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会同市农委监察室、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等单位组成三个检查组,于2010年8月10—11日对市级5家和郊区县9家农业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各质检机构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工作自查报告、制定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及落实等有关工作情况。
从对上述14家农业系统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查情况看,各单位都非常重视此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检查工作,积极准备,迎接检查。一是开展处置自查,总结全面。各质检机构都高度重视废弃物安全处置工作,及时开展自查并提供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总结较全面。二是处置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到人。各质检机构都制定了相对完善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并在每个环节落实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三是规范操作程序,记录台账齐全。大部分质检机构均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理,能做到规范操作并妥善保留原始凭证。
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及时整改。主要表现为:一是废弃物存放有些简陋。有的质检机构对废弃物的存放稍显简陋,把废液桶直接放在各实验室的墙角,且存放器具还不太符合存放要求。二是废弃物安全处置需进一步完善。有的质检机构在处置原始记录签名、应急处置等方面需不断完善。各检查组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均提出了一些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
今后,市农委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检测中有毒有害物质安全处置检查工作,强化培训学习、完善应急处置等工作,保障农产品检测中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