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
产生日期:2006-10-24 06:55 来源: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农业部日前发出通知,10月22-27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增进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通知确定,这次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抓住时机,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周活动:
一是广泛宣传。宣传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和成效,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推介一批信誉好的企业和产品,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生产者经营者自律、老百姓得实惠的学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是召开座谈会。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研究本省(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体系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措施等问题。
三是组织现场咨询。选择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如到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组织有关检测机构和技术人员,为农民提供标准化生产技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等。
四是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本省(区、市)实际情况,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公布抽查结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五是开展培训。组织本省(区、市)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业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政策法规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落实,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