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区推进与家庭农场相适应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
产生日期:2009-09-03 02:0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松江区随着粮食“家庭农场”的稳步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成效日益显现,原有以个体农机散户和集体农机服务队为主的农机服务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因此,该区尝试建立与“家庭农场”相适应的农机服务体系——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模式统一、服务规范的新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规模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为“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入开展农机现状调研,确定服务体系建设构想
松江区原有农机合作社、镇级农机服务站、村级农机服务队、农机个体经营户四种服务组织形式。自2008年“三秋”期间,区农委相关部门就在全区各镇深入调研上述四种农机组织及其作业服务情况,结合农业区域分布实际,确定了本区农机服务体系的总体构想:一是农机组织主要建设新型农机专业合作社、保留三个镇级农机服务站;二是农机配置以“大机专业化、小机家庭化”为指导原则,即价格较高、作业量大、需专人有证操作的大型农机以农机合作社等组织配置为主(如大中拖、收割机等),价格较低、操作简便、无需作业证的小型机械以家庭农场自有为主(如植保机械、直播机械);三是农机合作社组建在年内完成,农机配置分两年完成,2010年“三秋”全区农田耕作及机收本区服务自给率达到100%。
二、统筹规划合作社建设,配套合作社扶持政策
农机合作社为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农机经营模式,打破了原各村农机各自为政格局,遵循“适度规模、就近结合”原则,设定了农机合作社组建标准:服务范围在2~3个村,作业面积在3000~5000亩,服务家庭农场20~30户。为扶持农机合作社组建,松江区配套出台农机库房建设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鼓励政策。
三、明确农机服务模式、建立内部管理制度
合作社明确推行“三定一统”的农机服务新模式。“三定”是定农机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定具体作业项目;定作业质量标准;“一统”是指统一作业收费价格。合作社建立了一整套内部管理制度:上墙公开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规范、成员守则、作业网络图和收费价格五部分组成;内部管理台账,除合作社章程外,有作业服务协议、作业完工单等;利益分配制度,实行作业量工资与股红分配二部分。
四、合作社组建制度严格,防止合作社建设流于形式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必须是紧密型的实体。该区在组建新型农机专业合作社过程中,遵循“自愿组合、就近结合、定向服务、适度规模”原则。农机专业合作社组建后,及时开展验收工作。合作社验收内容涉及库房建设、制度建立、农机资产重组(保留国家、退出集体、增加社员)、农机配置、作业签约及原有农机资产评估情况等。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合作社,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严格防止合作社建设流于形式。
经过了一年多运转,松江区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机服务体系已经显示出了初步的成效:一是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促进了机具更新的良性循环。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签订了农机服务协议,社员积极出资购买大型高效农机具,今年新添置农机具数量为历年最多。通过“三夏”运作,二麦收割机具自给率达到100%,“三秋”期间水稻收割机具自给率在往年的55%的基础上提升到85%。。二是增强了农机服务能力,提升了作业服务质量。合作社通过有序调度、合理安排作业计划,既提高了农机具利用率,更能统筹兼顾各家庭农场的实际需要,避免了作业服务中的恶意价格竞争,减少了机具空驶损耗,提高了作业效率,从而使得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利益获得双赢。三是增加了农机手收入,稳定了农机队伍。农机合作社的组建使新增农机具增收明显,原有机具作业量增加,部分合作社在农机服务的基础上,还经营100多亩粮田,也有4-5万元的收入。据统计,12家农机合作社社员人均净收入达到1.6万元。四是有利于平安农机的创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机具无固定停放场所、机库、油库与村民住房混杂、农机库房破旧等问题。合作社的建设还促进了农机手的安全意识,今年松江区已举办农机驾驶证(操作证)培训和农机维修技能培训3期,培训机手98人次。五是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保障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建立与“家庭农场”发展相适应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不但可以解决家庭农场人手少、农机服务跟不上的困难,同时也能更好地保障家庭农场的发展,促进土地的流转并形成适度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