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收割机登记和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项目通过专家审定

产生日期:2006-12-11 06:23      来源:

    为贯彻实施《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由农业部农机化司下达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起草《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及《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项目,于11月27日至30日在上海通过司局级审定。专家组对这两个“规范”作了认真细致的审定,一致认为:


    一、两个“规范”是在收集国内外相关业务工作规范和资料、广泛调查研究、征求业内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的,其内容符合《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二、两个“规范”结构合理,有关业务岗位设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格式文本等科学、规范、可行,不仅能满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需要,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三、专家组现场对两个“规范”进行了讨论修改,一致同意两个“规范”通过审定。建议尽快报农业部审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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