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长江口打击非法捕捞大型联合执法行动
产生日期:2013-04-03 08:45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至29日,市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组6家成员单位即市农委、市公安局、交通部上海海事局、长航公安局上海分局、农业部东海区渔政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崇明、宝山、浦东等区县农委开展长江口打击非法捕捞大型联合执法行动。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共调派中国渔政31001、205、31008、31006、31002、31003、31101、31102、31201、31502、31702船、海警执法艇2艘、长航公安执法艇1艘、海事执法艇2艘、海监执法艇1艘共计17艘执法船舶、市公安局警务直升飞机1架。
本次联合行动重点清除深水张网等非法捕捞网具及影响航运安全的违规网具、清除鳗苗逾期捕捞网具、开展渔业安全执法检查、取缔三无船舶,重点查处暴力抗法、妨害、阻碍执行公务等行为及整顿摩托艇非法航行行为。重点检查长江口北港水道、深水航道水域、南槽水道、长兴岛南沿水域、吴淞口五好沟水域、三甲港水域至浏河口水域、和杭州湾上海水域。
近年来,由于长江(上海段)涉水工程的综合利用程度不断提高,渔业捕捞水域逐渐缩小,水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渔业资源不断衰退。由于利益关系,大量的江、浙、皖等外省市船舶和人员聚集在长江口进行非法捕捞,导致非法捕捞问题较为严重,尤其是深水张网等现象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破坏了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侵害了合法渔民的利益。为遏制非法捕捞活动蔓延态势,保护本市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维护合法渔民利益,维护渔区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由市农委、市综治办牵头组成的市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组。本次行动是市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组成立以来组织的第一次大型联合执法行动,工作组精细组织,科学谋划,力争打响头炮。
本次行动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落实责任,形成有效合力。在本次行动中,渔政部门负责清理非法捕捞网具和查处各类非法捕捞案件。渔监部门负责渔业船舶安全执法检查和渔船整治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查处行动中暴力抗法、妨害、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海事部门负责取缔“三无”船只,整顿摩托艇非法航行行为。通过各单位落实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这些部门在渔政管理、刑事管理、治安管理、安全管理、航运管理、船舶管理等方面涉及非法捕捞查处的法定职能,有效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和社会综合管理模式,切实把长江口深水张网等非法捕捞行为遏制住。
二是行动力度大、范围广。本次联合执法行动涉及长江口、吴淞口、杭州湾水域,几乎涵盖了本市所有长江段重要水域。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职责,主动跨前一步,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在执法中绝不放过一船、放松一案。
三是进一步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充分发挥工作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追究工作,不断完善深水张网等严重非法捕捞行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工作机制,开展刑事追究,力争实现突破,震慑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区和谐稳定,更有效地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